示范调解展“枫”采!霞山法院一揽子化解8起涉商品房合同纠纷

南方+

近日,霞山法院依托“执行和解+示范调解”机制,成功化解8起进入执行程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将“保民生、护营商、保稳定”落到实处。

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在开发某楼盘的过程中因遭遇不可抗力及政策调整等客观因素,无法按约向二百余户业主交付房屋。2024年4月起,数十户业主陆续诉至霞山法院,要求某房地产公司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霞山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支持了相关业主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因某房地产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数十名业主于2025年向霞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该系列案件关系群众安居,且目前尚有大量业主在观望,具有形成连锁诉讼及导致执行案件激增的潜在风险,霞山法院坚持立案、审判、执行部门协调联动,共同研判该批案件的处理方向和关键要点,果断确立了“优先以调促和、善意文明执行”的核心思路,力求在兑现生效判决的同时,为企业纾困、为群众解忧,寻找双赢的“最优解”。

因商品房纠纷主体多等特点,大批量纠纷的类案处理结果对其他业主具有示范、引导作用,执行团队决定先组织团队力量共同梳理案情,研判解纷步骤和思路。各执行法官积极介入、靠前服务,为业主与某房地产公司搭建高效沟通平台,组织双方反复协商。经了解,某房地产公司具有履行意愿,但目前经营受困,无力承担众多业主的违约金。执行法官耐心向该公司释法说理,积极引导该公司提出替代性履行方案。多次沟通之下,该房地产公司提出以车位抵扣违约金的方式履行债务,并承诺提供足量车位等财产作为执行保障,请求法院暂缓冻结其银行账户。

了解某房地产公司的困境和调解方案后,执行法官对其财产状况进行详细核查,主动走访、调查了解其实际经营状况和现实困难,确认车位情况,以确保该公司具备以车位抵债的基础条件。综合判断后,霞山法院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暂缓冻结该房地产公司的相关银行账户,为企业纾困留出空间。随后,各执行团队主动联系申请执行的业主,希望能够促成双方和解。

“我只能接受直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换来换去这么麻烦,我不同意!”执行法官李树参向申请执行人电话解释调解方案,但仍遭到了部分业主的拒绝。

李树参法官并未放弃调解,继续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阐明调解方案的可行性,争取双方换位思考、互相理解。

“房地产公司现在面临较大的经营资金压力,真的强制执行下来也很难执行到位,不妨换一种方式,将违约金转化为触手可及的停车便利,毕竟大家都有停车需求,这样子或许对咱们业主更有利?”经过执行团队细致的调解工作,部分已申请执行的业主在充分理解现实情况和权衡利弊后,接受了由某房地产公司以车位抵扣其所需支付的逾期交房违约金的和解方案。首批案件的成功化解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其余申请执行的业主亦纷纷采纳上述方案接受和解。

商品房纠纷一头牵着民生,一头连着企业发展。霞山法院依法、能动履职,敏锐预判潜在群体性纠纷风险,精准识别企业经营困境、充分评估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积极引导当事人在互谅互让基础上探索灵活务实的替代性履行方案,以示范调解促成类案纠纷一揽子化解,实现了“一案结、百案解”的良好效果,生动诠释了司法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护航营商的责任担当。

南方+记者 陈思亮 通讯员 陈嘉慧

编辑 罗鑫
校对 何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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