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新规,公务租车纳入平台一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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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公务出行管理新规,推动公务租车降本增效。近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行为纳入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一体管理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规定各单位建立完整准确公务租车台账,确保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行为全口径纳入平台一体管理。

《实施方案》按照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的工作原则,从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各地级以上市两个层面提出12条工作举措,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规范社会化车辆租赁行为,并对行政事业单位有保密要求的公务租车、年度租车总费用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确因工作需要租车超过30天等情形作出具体实施方式说明。

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实行开放式征集,按季度引进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平台。行政事业单位可通过平台PC端、粤政易端、APP端开展公务租车。平台社会化租赁功能覆盖各种用车场景,通过规范化的租车申请、审核流程以及企业端录入的用车明细和费用数据,形成完善的公务租车台账,全面规范、有效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租车行为。

为把控平台入驻企业服务质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了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省直平台)征集文件(2025—2026年),对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等予以明确,并制定了负面清单。2025年上半年以来,共有78家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广东省省直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同比增长140%;省直单位平台租车有效订单同比增长323%,服务满意率达98%。

某省直单位干部表示,“从提交申请、审批流转到车辆调度,平均耗时明显缩短,我们切实感受到‘数据跑路代替人工跑腿’的便利性”。

“引进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管理租赁行为,以市场化方式确保服务质量,目的在于更好满足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需求。”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抓好方案实施,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政策供给,进一步推动公务出行降本增效。

《南方》杂志全媒体记者、南方+记者 | 杨洋

【通讯员】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本文责编】蒋玉

【频道编辑】李卓华 林琳

【文字校对】华成民

【值班主编】刘龙飞 郭芳  

【文章来源】南方杂志党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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