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全省检察机关民生司法保障典型案例”,其中我院第五检察部张玲、陈拔志办理的 “李某雪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再审检察建议案” 成功入选。

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检察机关通过全面审查,兼顾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实体与程序正义,明确用人单位在未提供劳动条件时主张劳动者“旷工”有悖诚信原则,同时强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履行通知工会等法定程序。此案的办理不仅为类似劳动争议案件提供了司法指引,更彰显了珠海检察机关在保障劳动者权益、倡导诚信平等劳动关系方面的积极作为,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了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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