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上午,惠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
任命廖升安、陈勇军、谢宇烜为惠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梁海娟、张敏婷为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叶云龙为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李记生的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敏婷的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南方+记者 罗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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