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亲属如何同步享受?
8月1日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进一步保障全省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施行。《通知》明确,在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急救用血的前提下,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临床用血时将享受优先权益。
献血多少可以享受优先权益?在省内省外献血可以享受同样的权益吗?优先用血政策实施是否意味着必须献血才能用血?我们就相关热点话题采访了广州血液中心主任梁华钦,梳理出九问九答。
市民在广州血液中心献血。
1.问:献血多少可以享受优先用血?
答:《通知》规定,对于非急诊患者同等医疗状况下,无偿献血者本人在省内有献血记录,且经检验合格达200毫升及以上的,可无限量优先安排本人临床用血。
2.问:我去献血了,但血液检验不合格,能否享受优先用血?
答:无偿献血者在省内有献血记录,但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也可按照其献血量等量优先安排本人临床用血。
3.问:我献血了,我的亲人能优先用血吗?
答:只要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广东省内有献血记录,即可按照其献血量等量优先安排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临床用血。
4.问:我的亲人可以分别多次申请优先用血吗?
答:无偿献血者的献血记录和无偿献血证没有有效期,只要符合广东省优先用血条件,即可办理。因此,即使无偿献血者的父母、子女、配偶分别多次申请优先用血,只要未超过献血者的献血总量,依然可以继续申请办理。
5.问:我之前仅在省外有过献血记录,还能享受优先用血权益吗?
答:无偿献血者仅在省外有献血记录的,本人在广东临床用血也可享受等量优先保障。
6.问:我和亲人都没有过献血记录,如果遇到突发状况需要急救,还能正常用血吗?
答:患者是否有过献血经历,并非其临床用血的准入门槛。在有限的血液资源分配中,医院会优先满足急救用血需求,这与患者及其亲属是否曾经献血无关。
7.问:我献血了,我跟亲人到医院看病需要用血,是不是就意味着完全不用排队等待了?
答:在保障急救用血前提下,对于非急救用血,医院会根据血液供应状况和患者病情,进行有序的轮候。如果患者符合优先用血条件,可在轮候时享有优先用血的权益。
8.问:怎样申请优先用血?
答:目前,全省各地办理优先用血程序可能略有不同。例如,在广州,符合条件的献血者或其父母、子女、配偶在就诊医院输血科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件、关系证明等,即可办理优先用血。
下一步,广东省卫健委还将推出线上办理小程序,符合优先用血条件的患者在线上即可申请办理。该小程序已经在深圳试用,近期将会在全省范围内使用。
9.问:为什么实施优先用血政策?
答:本次优先用血政策的落地是对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的关爱与回馈,有利于提升无偿献血者获得感和荣誉感,激励公众积极参加无偿献血,进一步推动无偿献血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通知全文: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发〔2023〕20号),进一步保障全省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保障优先用血权益
对于在我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就医的同等医疗状况下的非急诊患者,在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急救用血的前提下,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临床用血时享受以下优先用血权益:
(一)无偿献血者本人。
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广东省内有献血记录且经检验合格达200毫升及以上的,无限量优先安排本人临床用血。
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广东省内有献血记录、但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或仅在广东省外有献血记录的,按照其献血量等量优先安排本人临床用血。
(二)无偿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
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广东省内有献血记录的,按照其献血量等量优先安排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临床用血。
二、做好优先用血服务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优先用血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无偿献血者权益,推进我省无偿献血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等有关各方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工作联动机制,简化优化工作流程,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便利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优先用血申请,及时解决献血者遇到的问题困难。原则上用血地血站应迅速响应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用血需求,随后再与献血地血站联系进行必要的血液调配。若在用血地血站面临供血紧张的情况下,献血地血站应及时进行有效的血液调配支援,以确保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能够最大程度地享受到优先用血权益。
三、附则
本通知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5年7月12日
采写:南方+记者 张梓望
摄影:南方+记者 许舒智 实习生 李琳
剪辑:南方+记者 金镝
通讯员 粤卫信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