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八一” 临近,军旗在望。近日,小编收到了一位南海老兵的来稿,字里行间全是当年在部队的真心,还有对军营里点点滴滴的念想。这些带着真情实感的文字,是这名老兵对人民军队的致敬,对那永不磨灭的八一军旗的致敬,对我们最可爱的军人的致敬。让我们一起来品尝这些细腻的文字,感受作者那植根内心深处的军魂。
作者简介

岑军,河南信阳光山县人,1991年入伍,先后在武警梅州市支队、武警广东省总队政治部、武警佛山市支队服役,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评为优秀士兵,十多次受到各级嘉奖,部队作品见诸《战士报》、《人民武警报》、《羊城晚报》等报端,1995年退出现役。研究生毕业, 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佛山市青年产业工人作家协会副主席、佛山市小小说学会副会长、广东省小小说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青年产业工人作家协会常务理事、南海区作家协会网络分会会长;有900多篇小小说、诗歌、散文、纪实文学等作品在几十种刊物杂志上发表,个人代表作品长篇小说《蜀女》、《铃兰花开》和诗歌集《是谁拨动我的情弦》等。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98周年建军节到来之际,脑海里回想起我当年参军的峥嵘岁月,深深地感觉到中国人民军队以其无畏的勇气和坚定的信念,诠释着军魂的深刻内涵;抗日战争时期,面对穷凶极恶的侵略者,人民军队更是展现出了不屈的精神,平型关大捷打破了“日军不可战胜”的神话;解放战争的硝烟里,人民军队为了建立新中国,浴血奋战,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扭转了全国的战局;在和平年代,军魂依旧在闪耀,军旗在高高飘扬;抗洪救灾时,抗震救灾的战场上,地震的废墟中,军人的身影忙碌而坚定;国际维和的舞台上,中国军人同样展现出了大国的担当。
八一军旗猎猎作响,伟大军魂永不磨灭,每一位军人都是军魂的承载者,他们的故事,都是军魂的故事;他们的精神,都是军魂的精神。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向人民军队致敬,向那永不磨灭的八一军旗致敬,向我们最可爱的军人致敬;因为有了他们,我们的国家才有了坚不可摧的保障,大河上下之所以充满灵魂,正是军魂的最好见证,用行动诠释着使命与担当,让军魂在世界的舞台上熠熠生辉。
根据我在部队的生活点滴,于是提笔写《一套特大号军装》《二次提干》《三块红烧肉》三个故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阅读的快乐。
一套特大号军装
那年冬天,镇武装部的铁门刚拉开一条缝,我就踩着两块半截砖头蹿到了队伍最前头。砖缝里的青苔沾在解放鞋底子上,凉丝丝的潮气顺着脚脖子往上爬,可我攥着入伍通知书的手心早被汗浸湿了。队伍后面传来嘻嘻哈哈的哄笑,初中同学邱勇扯着嗓子喊,“岑军,你那砖头垫得比我爹的烟袋锅还高,当心摔成个仰八叉哈!”
我没回头,把脖子梗得更直了些。阳光斜斜地打在武装部门楣的红五星上,反光晃得人眼睛发酸,“按顺序来!”武装部干事推开铁门,手里捧着的木箱子上还印着“军用物资”四个黑字。我借着砖头的高度,正好能看见箱子里叠得方方正正的绿军装,像一片刚收割的麦田。心跳突然擂起了鼓,比当年偷摸邻居家的老母鸡时还慌。
“最高的那个同志叫什么名字”
“我叫岑军!”
“过来领衣服”
我蹦下砖头,差点顺着力道栽进武装部干事怀里。周围又是一阵笑,可我顾不上了,手指刚触到军装的那一刻,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布料硬挺,带着股阳光晒过的味道,比家里过年做新棉袄的料子好多了。我几乎是抢过来的,抱在怀里就往家跑。
路过镇中学后面的旱厕时,脚步像被钉住了,青砖垒的墙,臭味往鼻子里钻。我左右瞅了瞅,掀开门帘就钻了进去。解开粗布褂子的纽扣时,手指都在抖。上衣套进去,肩膀晃悠得能塞下两个我,袖口卷了三圈还盖过手掌。裤子更别提了,裤腰能提到胳肢窝,裤脚堆在地上,沾了层黄泥巴。
“娘嘞。”我对着墙上裂的那块镜子照,里面的人活像偷穿了大人衣服的小孩,绿军装晃晃荡荡,风一吹能灌进半扇门的凉气。可心里头热得很,像揣了个小火炉。这是我的军装,第一个领到的,就算大了点,也是最金贵的。
回家路上碰见卖鞋的李瘸子,他盯着我拖在地上的裤脚直乐,“军末,你这是穿了条麻袋?”我故意把军装往紧了揪,梗着脖子说“这叫气派!”他从帆布包里掏出双马靴,黑亮的皮子上还沾着鞋油,“抵债来的,43码,你试试?”
马靴套在脚上,沉甸甸的。我把裤脚使劲往上卷,卷到膝盖窝,再塞进靴筒里,用鞋带勒得死死的。站起来一走,咔嗒咔嗒响,裤脚终于不拖地了,就是上衣下摆还盖着屁股,像偷穿了爹的褂子。黑靴子配绿军装,虽然晃晃悠悠,却透着股说不出的精神。
“送给你了。”李瘸子吧嗒着旱烟,“算我送你当兵的礼物。”我掏出兜里仅有的五块钱塞给他,他推回来,瘸着腿往集市走,“等你混出个人样,回来请我喝二锅头。”
到家时,娘正在灶台前蒸馒头,蒸汽把她的白发熏得发亮。看见我这一身,手里的面杖“当啷”掉在锅台上。“我的儿,你这是咋了?”她伸手扯我的袖子,指尖在布料上摩挲着,突然就红了眼眶,“太大了……娘给你改改。”
“不改!”我后退一步,把军装护在怀里,“干事说这是特号,给高个子穿的,我长两年就合身了。”娘抹了把脸,蹲在地上捡面杖,灶膛里的火星子跳出来,落在她的蓝布裤脚上。“你哥当年的军装也大,他总说,衣裳大了好,能装下志气。”
夜里躺在炕上,我把军装叠得整整齐齐放在枕头边。隔壁屋里传来邱勇他娘的骂声,说邱勇领到的军装袖口搞脏了。我把耳朵堵上,摸着军装的口袋笑,还是我这第一套好,就算大得能装下两个我,也是最好的。
第二天去武装部集合,队伍里炸开了锅。邱勇的军装上果然有了油漆,我挺着胸脯站在队伍里,马靴踩在地上格外响。虽然上衣盖着屁股,可谁也没笑我,他们看我的眼神里带着点羡慕,好像我穿的不是大军装,是披了件宝贝。
接兵连的连长走过来,盯着我的军装皱眉头,“岑军?”“到!”我啪地立正,马靴后跟磕出脆响。他伸手扯了扯我的袖口,又拽拽裤脚,突然笑了,“这衣服给你穿,是让你装炮弹呢?”周围的人全笑了,我脸发烫,可还是梗着脖子说,“报告连长,我能长到两米!”
连长的笑声更大了,拍着我的肩膀说,“好小子,有这志气就行。衣裳大了不怕,怕的是心眼小。”他转身对着队伍喊,“都看好了,岑军这军装是大,可他第一个领到,就凭他敢站在砖头上抢第一的劲头,就比你们强!”
那天的风特别大,吹得人头晕眼花。可我站得笔直,马靴里的脚汗把袜子泡得湿透,也没动一下。风一吹,军装鼓起来,像面小旗子。我知道,这衣裳太大,可它裹着的是我的念想,从穿开裆裤起就盼着的军装,从第一次在电影里看见解放军时就揣着的梦。
新兵连的日子像场急行军。每天天不亮就爬起来叠被子,我的军装太大,被子也跟着显大,别人三分钟叠成豆腐块,我得折腾十分钟,还总被班长掀了重来。出操时更狼狈,齐步走的时候裤脚总缠住脚脖子,好几次差点绊倒。班长是个山东汉子,嗓门比喇叭还响,“岑军,你这是拖着两条麻袋在走?”
我咬着牙练,午休时别人睡觉,我就躲在操场角落里练踢正步。把裤脚打折起来,勒得腿肚子发麻,一趟趟来回走,直到汗水把军装浸透,贴在身上,才算不那么晃悠。晚上躺在床上,浑身的骨头像散了架,可摸着被汗浸湿的军装,又觉得踏实。马靴在床底下放着,军球鞋里塞着我的臭袜子,闻着那股味道,反倒睡得香。
第一次打靶那天,我穿着这身军装趴在地上。枪托抵着肩膀,后坐力震得胳膊发麻。军装的袖子太长,总滑下来挡住瞄准镜,我就用牙咬着袖口,瞄准靶心的时候,看见军装的肘部磨出了毛边。“砰”的一声枪响,子弹打在九环上。班长拍着我的后脑勺笑,“行啊小子,衣裳大,枪法不含糊。”
冬天来得猝不及防,北风卷着雪粒子打在脸上生疼。我们去扫训练场的积雪,军装的扣子冻得冰凉,碰一下能粘掉层皮。我把鞋带系得更紧,免得雪灌进去。邱勇的军装太小,冻得直哆嗦,我把自己的军大衣披给他,只穿着这身大军装干活。雪花落在肩上,很快堆起一小撮,可我不觉得冷,心里头烧得慌,好像那身军装里裹着团火。
开春的时候,我真的长了些个子,军装好像没那么晃悠了。可胳膊还是短,敬礼的时候指尖总够不着帽檐。班长说,“再长半年,就能撑起这身衣裳了。”我偷偷在墙上画记号,看着那条线一点点往上爬,心里盼着快点长高,快点让这身军装真正属于我。
抗洪救灾的命令来得突然。那天我们正在吃午饭,哨声像刀子一样划破食堂的喧闹。班长把馒头往嘴里塞,含糊不清地喊,“拿装备!紧急集合!”我抓起军装就往身上套,扣子扣错了位也顾不上。鞋子早就磨破了底,可我还是蹬上了,跟着队伍往大堤跑。
洪水像条黄带子,在远处翻滚着。我们的任务是扛沙袋堵管涌。我的军装太大,扛沙袋的时候总往下滑,我就用绳子在腰上勒了两道,勒得喘不过气。泥水溅在军装上,绿衣裳变成了黄衣裳,裤脚卷起来,露出的小腿被石头划得全是血口子。
邱勇在我旁边,他的小军装早就磨破了,肩膀上露着个洞。“岑军,你这衣裳能装俩沙袋。”他咧着嘴笑,露出缺了颗门牙的豁口。我没理他,把沙袋往高了摞,突然听见有人喊“管涌”,就看见一股黄水从堤岸下冒出来,越来越大。
“快!填沙袋!”连长的嗓子喊哑了。我抱起沙袋就往那跑,脚下一滑,摔在泥里。军装的袖子灌进泥水,沉得像灌了铅。可我顾不上,爬起来接着跑。就在这时,管涌突然扩大,一股水柱喷出来,我想也没想就跳了下去,用身子堵住那个洞。
水太凉了,像无数根针往骨头里扎。军装紧紧贴在身上,沉得让我喘不过气。我能感觉到沙袋压在背上,听见上面有人喊我的名字。不知过了多久,有人把我拉上来,我趴在地上吐水,看见我的军装后背撕开了个大口子,露出里面被泥水浸透的皮肤。
“傻小子,命不要了?”连长蹲在我旁边,眼眶红了。我想笑,可嘴里全是泥,只能咧咧嘴。邱勇把他的军大衣盖在我身上,我摸着自己撕开的军装,突然觉得不那么大了,好像这几个月的汗水、泥水、血水,把它泡得合身了。
回到营地,我把军装洗了洗,那个大口子用针线缝上,连长通知我领套新军装。这套军装我没舍得丢,睡觉的时候叠得整整齐齐放在枕边。
年底总结会那天,连长把一枚三等功奖章别在我胸前。“这衣裳留着吧。”他拍着我的肩膀,“不管你长到两米还是一米八,它都记得你是个好兵。”我把军装叠进背包,马靴也塞了进去,靴筒里还放着李瘸子当年送我的那双鞋垫。
回到镇上,李瘸子早就不在集市上卖鞋了,听说去了县城。我找了家小酒馆,点了瓶二锅头,倒了两杯,一杯放在对面,好像他就坐在那,正吧嗒着旱烟笑我穿大军装的傻样。
后来我考上了人民警察学校,当了一名交通警察,每天穿着制服巡逻。可那身特大号军装,我总放在衣柜最上面,洗得干干净净,缝补的地方用同色的线仔细补好。有回邻居家的小孩结婚,非要借我的军功章戴,看见那身军装,眼睛直发亮,“军叔,这衣裳真大。”
“嗯,”我摸着领口的红领章,笑了,“当年我以为站得高就能领到最好的,结果领了身最大的。可现在才明白,衣裳好不好,不在大小,而是看能不能装下点东西。” 小孩似懂非懂地点头,我却想起了那个站在砖头上的早晨,想起了旱厕里试穿军装的慌乱,想起了洪水里沉得像灌了铅的衣袖。这身军装确实太大,大得能装下我整个青春,装下那些在新兵连流的汗,在大堤上淌的血,装下一个庄稼小子变成军人的所有念想。
去年整理衣柜,我又把它拿了出来。阳光透过窗户照在上面,布料已经有些发白,可那颗红领章还是那么亮。我试着套了套,肩膀还是宽,袖口还是长,可奇怪的是,好像没那么晃悠了。也许是我真的长壮了,也许是这么多年过去,它早就和我合为一体了。
邱勇来看我,他早就不种地了,开了家小超市。看见这身军装,他突然就红了眼眶,“还记得不,抗洪那会儿,你用身子堵管涌,我还以为你要交代在那儿了。”
“交代不了,”我拍拍军装的口袋,“这身衣裳大,能装下阎王爷的请帖,也能装着回来的路。”
他笑了,掏出瓶二锅头,倒了两杯。“李瘸子前年没了,”他抿了口酒,“走之前还念叨你,说当年没看错人,穿大军装的小子真混出个人样了。”
我把酒洒在地上,敬李瘸子,敬邱勇,也敬当年那个踩着砖头抢第一的自己。窗外的阳光正好,照在军装上,好像又闻到了当年的味道,有晒秋的甜香,有旱厕的臭味,还有一个少年抱着新军装往家跑的心跳声。
这身特大号的军装,我会一直留着。它或许永远不会合身,可它裹着的军魂,早就刻进了骨子里,比任何合身的衣裳都要笔挺,都要滚烫。
二次提干
我站在村口的老槐树下,望着蜿蜒曲折的山路,心中充满了憧憬和忐忑。就要离开这片生我养我的土地,去追寻一个深藏已久的梦想——穿上军装,走出大山。
“军儿,到了部队要好好干,别给咱山里人丢脸。”父亲的话语朴实而沉重,像山一样压在我的心头。我重重地点了点头,强忍着泪水转身踏上了从军征途。
火车轰隆隆地向前行驶,窗外的风景不断变换。我的心情既激动又紧张,想象着部队的生活,想象着自己穿上军装的样子。因为我知道,这是走出大山的机会,是唯一改变命运的开始。
新兵连的生活艰苦而充实。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出操,训练、学习、整理内务,日复一日,枯燥却又充满意义。我从不叫苦叫累,我来自大山,比别人更能吃苦,也更懂得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
凭借着一股不服输的韧劲和出色的表现,我很快在新兵中脱颖而出。军事技能名列前茅,政治学习认真刻苦,还主动帮助其他战友,赢得了领导和战友们的一致好评。
三个月的新兵集训结束后,大家都各奔东西的连队,我被分配到了武警机动防暴中队一个基层战斗班。此后我更加努力地训练,无论是射击、格斗还是战术演练,都力求做到最好。我知道,只有表现得足够优秀,才能获得更多的机会。我就利用休息时间和放弃午休时间给班长、排长、中队长和指导员洗衣,折被子,搞内务,赢得领导的好感,就做了中队文书。
机会很快就来了。部队分一个报考武警指挥学校学习的名额,我凭借着优异的表现获得了推荐。当连长把这个消息告诉我时,我激动得一夜没睡。仿佛看到自己穿上干部军装的样子,看到自己荣归故里时家人骄傲的笑容。
然而,现实却给了我沉重的一击。由于名额有限和一些其他原因,我最终没能如愿进入武警指挥学校。得知消息的那一刻,我感觉天仿佛塌了下来,一个人跑到营房后面,痛苦了一场,一遍遍地问自己为什么。
指导员看出了我的失落,找我谈了一次话。“岑军,一次失败不代表什么,机会还有很多。重要的是不能放弃,要继续努力。”指导员的话像一盏明灯,照亮了我迷茫的内心。我暗下决心,一定要更加努力,争取下一次机会。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比以前更加刻苦。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文化知识,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我坚信,只要自己足够优秀,机会总会有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年后,我调到武警总队政治部任新闻报道员和电影放映员,几个月后我再次获得了保送江西武警指挥学校读书的机会。这一次我更加珍惜,也更加努力地准备,顺利通过了各项考核,就等着通知书的到来。
然而,命运似乎又和我开了一个玩笑。就在开学前一天,我突然接到通知,原因是说我不是基层战斗班的班长,不符合入学条件,入学资格被取消了。
这个消息如同晴天霹雳,让我彻底崩溃了。我跑到训练场,对着操场大声嘶吼,发泄着心中的痛苦和不甘。我不明白,为什么命运总是这样捉弄我。我付出了那么多努力,离梦想只有一步之遥,却又一次被无情地打回原形。
战友们纷纷过来安慰我,政治部领导也多次找我谈话。但这一次,我听不进任何话。感觉自己的梦想彻底破灭了,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那段时间,我像变了一个人,整天沉默寡言,眼神里充满了失落和迷茫。
一天,我收到了老家大哥的来信。在信中说,家里一切都好,让我在部队安心服役,不要惦记家里。哥哥还说,无论将来做什么,只要是凭自己的本事吃饭,家里都会为我骄傲的。
哥哥的话让我豁然开朗,自己一直以来追求的不仅仅是一个干部身份,更是一种证明,证明自己能够走出大山,能够有所作为。而这种证明,不一定非要通过提干来实现。
从那以后,我不再纠结于提干的事情,而是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每一次训练都当作一次挑战,把每一项任务都当作一次机遇。我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
一年后,我报考了地方统招的人民警察学校,以高分考上警校。虽然我没有成为一名军官,却成为一名人民警察,在部队的经历让我成长了许多。我把部队的优良作风和坚韧品格,带到了公安队伍中。
每当有人问起我在部队的经历时,我总会想起那两次保送的机会。虽然没能如愿提干成为军官,有些遗憾,但那段经历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的道路有很多条,只要坚持不懈地努力,总有一条能够通向成功。
我已经做好了准备,去迎接下一个挑战,去创造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大山的回响总在我耳边萦绕,那是对我的鼓励,更是对我的期盼。
三块红烧肉
新兵连的饭堂永远像个沸腾的蒸笼,蒸汽裹着米饭的香、白菜的清和红烧肉偶尔飘来的浓油赤酱味,在几百号穿着作训服的年轻士兵之间翻滚。我端着不锈钢碗,第一次站在打饭台时,眼睛直勾勾盯着铁盆里油亮的红烧肉,喉结不受控制地上下滑动,要知道在大山里,只有过年才能闻到这样的香味。
“新兵,快点!”炊事班长敲了敲铁勺,我才回过神来,慌忙找到自己班吃饭的位置。打饭的老兵舀了满满一勺米饭,压得实实的,又从另一个盆里夹了两筷子炒白菜,最后在红烧肉盆里犹豫了一下,夹了一块肥瘦相间的放在米饭上。
“谢谢班长!”我捧着碗找到座位,碗沿烫得指尖发麻,心里却甜滋滋的。同班的王磊已经坐在长凳上,正埋头扒饭,他碗里也卧着一块红烧肉,油星子溅到了军绿色的袖口上。“快吃,等会儿还要集合。”王磊含糊不清地说,嘴里的饭粒喷出来两颗。
我也学着他的样子扒饭,米饭蒸得软糯,混着红烧肉的油香,比家里的糙米饭好吃一百倍。他舍不得一口吃掉那块肉,先用筷子尖戳了戳,看着油汁渗进米饭里,才小心翼翼咬下一小块。肥肉在嘴里化开的瞬间,他差点幸福得叹出声。
可等我慢悠悠吃完第一碗饭,想去再打一碗时,饭桶已经见了底。炊事班的老兵正拿着长柄勺刮桶壁,见我过来,直摆手,“没了没了,下顿赶早。”我愣在原地很久,肚子里还空落落的,刚才那碗饭像扔进了无底洞。
“傻站着干啥?”班长张猛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背。张猛是个第三年的老兵,脸上带着点被晒出的高原红,说话总带着股不容置疑的劲儿。“吃饭得动脑子,你当是在家里摆宴席呢?”
我挠挠头,看着班长手里的不锈钢碗,碗里的饭已经见了底,刚才开饭没一会儿,班长就已经吃完了,这会儿正端着第二碗慢悠悠吃着,碗里甚至还多了半勺白菜。
“看着。”张猛指了指打饭窗口,“新兵蛋子才一上来就打满碗,等你磨磨蹭蹭吃完,饭早被老兵抢光了。记住,第一碗只打半碗,筷子别停,争取一分钟解决战斗,第二碗再打满,这样才能落着有饭。”
我把这话刻在心里,第二天开饭,学着班长的样子,让打饭老兵只盛了半碗饭。米粒堆得松松的,我扒拉起来果然快,几口就全部下肚了。等我端着空碗冲到窗口,果然还有大半桶饭,这次分饭的炊事班班长毫不客气地给我打了满满一碗,压实了还再添了一勺。
“这才对嘛。”张猛坐在原位,看着他碗里冒尖的米饭,嘴角挑了挑,“在部队,吃饱肚子是战斗力,连饭都抢不上,还练啥战术?”
我埋头猛吃,一碗半饭下肚,胃里终于有了踏实的暖意。可眼睛又不由自主瞟向隔壁桌,那里有个老兵正把第二块红烧肉夹进嘴里,油光从嘴角溢出来。我这才想起,昨天我吃一块肉,根本不够解馋。
我们三班八个人,每次轮到红烧肉,盆里总共有十二三块。张猛作为班长,每次会多夹一块,剩下的七个人轮下来,刚好一人一块。三班副盯着铁盆里油亮亮的肉块,第一次觉得“平均”这两个字如此让人憋屈。
“想吃肉?”王磊凑过来,嘴里还嚼着饭,“我听说有个中队新兵,为了多吃块排骨,假装掉地上,趁别人不注意捡起来就塞嘴里,结果被中队长看见了,罚他抄了三遍纪律条令。”
我摇摇头,不要耍这种小聪明,更不想被班长训斥。但红烧肉的香味像只小手,总在鼻尖挠来挠去。那是种混合了酱油、冰糖和八角的醇厚香味,肥肉炖得入口即化,瘦肉吸足了汤汁,咬一口能鲜得人眯起眼睛。在老家,娘每次炖肉都要放把晒干的花椒叶,味道不一样,但那种满足感是相通的,多想尝一口,不光是为了解馋,好像多吃一块,就能多攒点面对训练的力气。
第一次动心思,是在一个周四的午餐,那天的红烧肉块特别大,铁盆里卧着十三块。张猛班长夹了两块,剩下十一块。我盯着盆里的肉,眼看战友们一人夹了一块,轮到我时,盆里还剩最后两块。我心跳突然加速,趁旁边的新兵转头说话的世间,飞快地夹了两块放进碗里,然后立刻低下头扒饭,耳朵却红得发烫。
“岑军,你碗里咋两块肉?”王磊的声音突然响起,我手一抖,筷子差点掉在地上。张猛班长的目光也扫了过来,我赶紧把其中一块夹给王磊,“给你,我不爱吃肥的。”王磊乐呵呵接过去,张猛没再说话,只是把自己碗里那块瘦多肥少的肉夹给了我。
那天的肉,我吃得一点都不香。总觉得班长的眼神在背后盯着自己,连带着米饭都变了味。晚上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想起娘曾经说的“不是自己的东西,多拿一口心里都不踏实”,暗暗骂自己没出息。
第二次想多吃红烧肉,是因为五公里越野。那天下午的训练强度格外大,我的小腿肚子转着筋疼,回到宿舍时,浑身的骨头像散了架。开饭号响起时,我几乎是被王磊架着去的饭堂,一进门就闻到了红烧肉的香味,那香味像一剂强心针,瞬间让我精神了几分。
“今天得多吃点,不然晚上站岗扛不住。”张猛一边擦汗一边说,打饭时特意让炊事班多给了两勺肉汤。我看着铁盆里的红烧肉,心里数了一下,这次只有十二块。张猛班长夹了一块,剩下的七个人刚好一人一块。我把那块肉埋在米饭底下,想留到最后吃,可等我吃完半碗饭,准备把肉挖出来时,发现碗里空空如也,我刚才扒饭时心太急,居然把肉混着米饭一起咽下去了。
那一瞬间,我差点委屈得掉眼泪。腿还在疼,肚子里空落落的,连最后一点念想都没了。我端着碗去添饭,路过红烧肉盆时,看见盆底还沾着点油汁,忍不住用勺子刮了刮盆底,抹在米饭上。
“想多吃,得凭本事。”张猛班长不知什么时候站在我身后,声音不高,却让我愣住了。“明天格斗训练,你要是能把王磊撂倒三次,我那碗肉给你。”
我眼睛一亮。我知道自己体能不算最出色,但从小在山里爬树掏鸟窝,手脚比城里兵灵活。那天晚上,我借着走廊的灯光,对着影子练了好久格斗的基本动作,拳头攥得指节已经发白。
第二天的格斗训练,我像打了鸡血似的,王磊人高马大,比我壮实不少,刚开始我觉得根本不是对手,被摔在地上三次,后背火辣辣地疼。但想起红烧肉的香味,想起张猛班长的话,爬起来继续冲上去。汗水流进眼睛里,涩得睁不开,我就凭着感觉出拳、绊腿,第四次时,居然真的把王磊绊倒了。
“好小子,有点劲!”张猛班长在旁边喊了一声。我像受了鼓舞,第五次、第六次,我摸清了王磊下盘不稳的弱点,又接连两次把他撂倒。训练结束时,我浑身是泥,嘴角却咧得老大。
晚饭果然有红烧肉,张猛班长把自己碗里的那块夹给我,又对炊事班的老兵喊,“小岑今天表现不错,多给他加一块!”老兵笑着舀了一块最大的放进我的碗里。
这次我吃得心安理得,先把两块肉小心地放在饭上,然后快速扒完半碗饭,添了满满一碗后,才慢慢品尝那两块肉。第一块刚开始小口抿着,感受肥肉在嘴里化开的香;第二块我嚼得很慢,让瘦肉的鲜和汤汁的浓充分裹住味蕾。阳光透过饭堂的窗户,照在脸上,汗珠反射出细碎的光,嘴里的肉香和心里的甜,混在一起,成了一种特别香淳的滋味。
可我还是想尝尝三块肉的味道。不是贪心,更像是一种较劲,我就是想知道,凭自己的本事,能不能挣来这份满足。
机会在一个月后到来,那天是月底考核,我的射击成绩拿了全中队第一,五公里越野也进了前三。晚饭时,中队长特意让炊事班加了菜,红烧肉的盆比平时大了一圈,里面卧着足足二十块肉。
开饭时,张猛班长站在队伍前面,手里拿着勺子,“今天考核,我们三班表现不错。尤其是岑军,射击第一,给班里挣了光。”他顿了顿,指着红烧肉盆,“除了每人一块,剩下的四块,谁有本事谁拿。”
我心怦怦直跳,看着张猛班长,他冲我扬了扬下巴,第一个办法涌进脑海,我端着碗,没有先去打饭,而是站在打菜窗口前,等其他战友都夹过肉了,盆里果然剩下四块。我刚要伸手,张猛班长突然说,“慢着。”
所有人都停了下来,看着班长,张猛班长拿起勺子,把四块肉分到四个小碗里,又从旁边的盆里舀了点肉汤,“俯卧撑,谁先做够五十个,谁先挑一块。”
饭堂里顿时热闹起来。我二话不说,趴在地上就开始做。我的胳膊还酸着,是白天射击练据枪留下的,但此刻浑身都是劲。汗水滴在水泥地上,砸出小小的湿痕,我数着数,1、2、3……耳边是战友们的加油声和王磊“耍赖”的叫喊。做到第四十八个时,我感觉胳膊快断了,眼前阵阵发黑,脑子里却闪过娘炖肉时的样子,闪过第一次吃红烧肉时的香,闪过五公里越野后空碗里的油汁。
“五十!”我喊出声,猛地撑起来,胸口剧烈起伏着。张猛笑着把最大的那块肉放进我碗里,“拿着,这是你挣来的。”
我端着碗,又去打了半碗饭,快速吃完,添了满满一碗。此时我碗里有三块肉,一块是平均分配的,一块是班长奖励的,一块是做俯卧撑赢来的,我把三块红烧肉并排摆在米饭上,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肉皮上的油星闪着光,像三颗小小的勋章。
我先吃了那块平均分配的,尝到了集体里的平等;再吃了那块奖励的,尝到了努力后的认可;最后吃了那块赢来的,尝到了较劲时的痛快。三块肉的香味交织在一起,比任何时候都浓郁,却又带着不同的滋味。
“好吃不?”张猛班长坐在我对面,碗里只有一块肉,却吃得一脸满足。
“好吃!”我用力点头,嘴里塞得满满的,“班长,我终于知道了,想吃肉,不光要想办法,还得有本事。”
张猛笑了,拿起筷子,把自己碗里的肉夹了一半给我,“部队里的饭,从来不是靠抢的。肚子要吃饱,脑子更要吃饱。”
那天的饭,我吃了整整两碗半,米饭混着肉汤的香,红烧肉的浓,还有心里那点踏实的甜,在胃里慢慢化开,变成了一股暖烘烘的劲。我看着饭堂里来来往往添饭的战友,看着老兵们熟练地先打半碗再添满碗,看着新兵们笨拙却认真地扒饭,突然明白,这饭堂里藏着的不光是吃饱肚子的技巧,还有当兵的道理,有规矩,有竞争,有集体,也有藏在严厉背后的温暖。
后来,我成了老兵。每次有新兵因为抢不到饭而懊恼,或者为了多吃块肉而耍小聪明时,我总会笑着说,“来,我教你个办法。先打半碗饭,快点吃完,再去添满。至于肉嘛!”我指指标兵台,“训练场上多流点汗,饭盆里就多块肉。”
新兵们似懂非懂地点头,我却想起自己第一次吃到三块红烧肉的那天,阳光、汗水、饭香和肉味,混在一起,成了我兵味人生里,最难忘的一段滋味。那滋味里,有饿肚子的急,有想多吃的馋,更有靠着自己挣来一口甜香的踏实,就像军营里的日子,苦是真的,但甜,也来得实实在在。
后来我退伍了,我的新兵成了老兵,老兵又把经验传给他带的新兵。
实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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