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中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陈林玉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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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据汕头纪检监察消息,日前,经汕头市委批准,汕头市纪委监委对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陈林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林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损害司法公正,违规会见案件当事人;以权谋私,靠案吃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案件胜诉、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林玉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汕头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林玉开除党籍处分;由汕头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南方+记者 杨立轩 彭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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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方+ 张晓宜 拍摄



编辑 肖俏
校对 杨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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