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夏令营警惕!这些电诈陷阱专盯未成年人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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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是同学们放松身心的美好时光,但同时也是诈骗分子伺机而动的“旺季”!为守护同学们的美好假期,我们特别整理这份未成年人防诈指南,请务必仔细阅读!

高发电信诈骗类型

诈骗分子常常利用未成年人渴望赚取零花钱、热衷网络游戏、社会经验相对不足等特点设计陷阱。以下是几种常见的针对未成年人的电信诈骗套路:

“轻松赚钱”刷单陷阱,套路:刷视频点赞、关注公众号就能赚钱?这是诈骗分子以“轻松赚钱”为诱饵设计的诈骗陷阱——前期小额返利让你尝甜头、换取信任后诱导下载虚假APP做大额任务,让你投入更多的资金,最后血本无归!

关键词: 高薪兼职、日结、垫付资金

“低价优惠”购物骗局,套路: 网上看到超低价游戏点卡、免费手机、潮鞋?当你心动后,诈骗分子会以“平台限制”等理由诱导你脱离正规平台私下交易,转账后迅速将你拉黑并消失得无影无踪,最终钱货两空!

关键词: 超低价、私下交易、先付款

“客服来电”退款诈骗,套路:冒充客服说你网购的商品有问题要退款,或者“误开通会员要扣费”?诈骗分子往往会发来钓鱼链接或要求下载APP,从而套取你或父母的银行卡、验证码等重要信息。

关键词: 退款理赔、账户异常、点击链接、索要验证码

“帮忙发短信”的坑,套路:有人网上找你“兼职”,说发一条短信就给一块钱?小心!这种“躺着赚钱”的兼职广告可能是诈骗引流信息,让你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骗子的帮凶!

关键词:简单兼职、发短信、用自己或父母手机号

诈骗分子的套路多种多样,请各位同学一定要擦亮眼睛、学会识别,让诈骗分子无“计”可施。

法律红线 别从受害者变帮凶!

部分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卷入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14至16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可以依法执行行政拘留;14至18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初次违法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也可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请各位同学守住法律底线,杜绝以下几种高危行为:

提供电话卡类

案例:高中生小明(化名)浏览网页时看到“高薪兼职”广告,对方承诺“只需按照指示拨打电话,时薪350元”。受高薪诱惑,小明心存侥幸参与其中。一个月后,小明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抓获。

提供拨号设备类

案例:未成年人小林(化名)为诈骗团伙架设拨号设备,协助拨打诈骗电话,导致被害人被骗3000元。

相关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人在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来源:白云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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