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好房子”标准高效落实,惠州楼市品质提升进程提速。近日,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印发《惠州市惠城区住宅用地规划管理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对去年全市印发的住宅用地规划机制进行细化,明确适用用地标准,确定住宅户属空中花园尺寸,以及空中绿化覆土深度等要求,加速辖区第四代住宅等高品质住宅项目落地建设,助力惠州楼市提质升级发展。
年底前完善手续均可适用新规
去年5月,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出台《惠州市区2024-2025年度新出让住宅用地规划管理的若干措施》,优化完善新出让住宅用地辅助用房、阳台、飘窗等容积率计算规则,提高居民购房的得房率,鼓励企业建设高品质住宅社区,提升行业产品竞争力,优化市民居住生活环境品质。
同年底,该局再度印发关于扩大《惠州市区2024-2025年度新出让住宅用地规划管理的若干措施》适用范围的通知,将原本针对于新出让用地的新措施扩容至存量住宅用地,对于市区范围内的存量住宅用地,2025年底前完成用地条件调整和签订补充条款等后,均可按照新标准实施。
时隔半年时间,随着楼市震荡回暖,市场开发热情逐步回归,《实施细则》有序落地,结合去年出台的新规标准,对于高品质住宅相关标准进行规范,支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
在实施时间上,该细则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与去年底的扩大适用范围通知规定的存量用地适用办理时限一致,指出今年底前完成用地手续和报建手续的用地项目均可按照新规实施。
企业办理完改变土地使用条件(改变规划条件、调整土地使用年限等),完善用地手续业务,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合同或补充合同,补交相应土地出让价款后,即可按照新规进行开发建设或变更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通过后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及该栋建筑的首层平面图中注明“该栋建筑容积率计算按惠市自然资函〔2024〕1008号文件执行”。
空中花园、绿化平台与主体同步设计和验收
第四代住宅等高品质住宅如何建?《实施细则》厘清相关标准。
对于备受关注的空中花园,文件要求户属空中花园应为悬挑结构且不封闭,外挑尺寸不应超过3.6米,至少应有相连两条外侧边无实体围护结构,其临空处应设置栏杆、栏板等安全防护构件,水平投影总面积不得超过住宅套内水平投影面积的35%。同时要求花园绿化面积不小于其水平投影的30%,绿化覆土深度不低于0.5米。
公共休闲绿化平台的水平投影面积则不得大于所在自然层计容建筑面积的30%,平台绿化面积不小于其水平投影的30%,绿化覆土深度不低于0.5米。平台至少一个边长临空,平台不封闭、不分隔。临空面无实体围护结构,应设置栏杆、栏板等安全防护构件。
与此同时,该《实施细则》同时还要求项目在申报建筑设计方案时应同步提交户属空中花园及公共休闲绿化平台的景观绿化专项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绿化种植方式防坠落、防台风等防护措施,以及视线隐私设计。户属空中花园及公共休闲绿化平台的景观绿化应与建筑主体同步设计、同步验收,纳入建筑工程规划核实测量技术报告,在交付使用前由开发企业维护,交付使用后共有部分由物业管理企业维护,专有部分由业主维护。同时要求执法、自然资源、住建和镇街等单位强化指导监管,严防业主加建或改装等带来风险。
此外,文件地块建筑间的间距、面宽,以及退线等标准进行了规范,要求日照间距需符合现行日照技术规定,当高品质住宅作为遮挡物时,日照计算的遮挡面应为公共休闲绿化平台和户属空中花园的最外边缘;当高品质住宅作为被遮挡物或自遮挡时,日照计算的被遮挡面应为建筑物主体外边缘。
“高品质住宅产品是现行市场破局的关键。”惠州楼市某观察人士表示,经过前期的低位徘徊,惠州楼市在房票等持续政策利好之下正在逐步回暖,企业投资开发预期也在提升,加快完善政策体系,为开发企业提质开发打开通道,有望提升企业的投资热情,进一步加快市场高品质住宅产品的开发节奏。
文字:南方+记者 张峰
摄影:南方+记者 王昌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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