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林长制与绿美广东考核结果揭晓:清远再获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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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笔者从清远市林业局林长办获悉,近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2024年广东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在此次考核中,清远市凭借在生态建设方面的突出表现,在Ⅰ类地区中脱颖而出,名列第一,继2023年再次被评为优秀等次,展现了其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上的卓有成效。

根据省委、省政府2024年督检考计划,省林业局(省绿美办)负责组织对各地级以上市落实全面推行林长制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显示,全省各地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以林长制为引领,积极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各项工作并取得新成绩。清远市在众多城市中表现优异,成绩斐然。

此次考核分为Ⅰ类、Ⅱ类、Ⅲ类地区进行评定。在Ⅰ类地区中,清远市与韶关市、河源市同获优秀等次;Ⅱ类地区中,广州市、佛山市、珠海市、深圳市获评优秀;Ⅲ类地区中,潮州市荣获优秀。

按照《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财政激励方案》,广州市、清远市、佛山市、珠海市、潮州市、韶关市将因其出色表现获得激励。这不仅是对这些城市工作的高度认可,也将进一步推动它们在生态建设领域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该通报指出,尽管全省在生态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部分地市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林长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主体责任不到位、推进辖区范围内重点工作缓慢、部门间缺乏协同联动以及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时有发生等。

该通报要求,下一步,各地需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主体责任。大力弘扬“岳山造林”光荣传统,坚持“三绿”并举、“四库”联动,更加注重“提质”“兴业”和“利民”,以实施林长制为抓手,巩固提升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成果,不断增厚广东“绿色家底”,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广东样板贡献力量。

南方+记者 黄剑琴

通讯员 肖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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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叶镇祖
校对 曾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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