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肇庆市民政局公告2024年度中央、省和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中央彩票公益金资金预算安排肇庆2381.20万元,其中: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1002.20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1263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116万元。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肇庆1002.20万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类、老年人福利类、社会公益类等项目方面,具体如下:
1.儿童福利类项目168.20万元。
①安排“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58万元。主要用于升级改造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设备,推动养、治、教、康和社会工作一体化。
②安排“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高质量发展示范点”30万元。主要用于打造儿童福利和儿童救助保护机构标准化建设示范,通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有效解决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持续推动儿童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③安排“购买农村留守及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2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留守及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健全关爱服务功能,提升关爱服务质量。
④安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60.20万元,主要用于为年满18周岁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提供助学金,资助孤儿完成学业。
2.老年人福利类项目794万元。主要用于乡镇敬老院、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的改造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长者饭堂建设、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发展及消防安全整治提升等方向。
3.社会公益类项目40万元。主要用于公办殡仪馆设施建设以及消防设备、污水处理设备、殡葬设备购置给予补助。具体支持项目为四会市殡仪馆消防改造项目。
4.资金下达情况:
省直接分解下达至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和四会市共298.90万元,市直留用及分配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和高新区共703.30万元,已通过《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34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肇财社〔2023〕154号)、《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肇财社〔2024〕101号),及《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粤财社〔2024〕163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肇财社〔2024〕99号)全部下达。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预算安排肇庆126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项目方面。具体如下:
1.用于乡镇敬老院、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的改造提升及风险隐患排除等方面。
2.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发展,强化消防安全整治,提升兜底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3.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发展,提高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服务网络。
4.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发展,支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
5.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照护服务能力和水平。
6.资金下达情况:
省直接全部分解下达至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和怀集县共1263万元,已通过《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3〕348号)及《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养老服务)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4〕113号)全部下达。
(三)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安排肇庆116万元。
1.支持方向:具体用于支持街道(乡镇)层面具有一定服务规模、运营相对稳定成熟的老年助餐点购置或更新相关设施设备,并适当向农村地区倾斜,引导建立可持续、可推广复制的运营机制与模式。
2.资金下达情况:省直接分解下达至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和四会市共82万元,分配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和高新区共34万元,已通过《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4〕162号)及《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肇财社〔2024〕100号)全部下达。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4年安排肇庆省级福彩公益金资金预算共计637万元,其中:省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460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17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方面,具体如下:
(一)综合救助服务中心试点建设项目240万元。通过建设综合救助服务中心(站、点),有效统筹部门救助合力,加强慈善救助衔接,增强救助互动体验,培育社会参与力量,展示救助功能成果等,在提升救助服务质量水平的同时,实现社会救助阵地实体化的转型升级。具体支持项目为市救助站综合救助服务中心试点建设项目、封开县综合救助服务中心试点建设项目。
(二)社会事务领域项目5万元。主要用于婚姻登记处服务设施设备购置,加快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婚姻登记机关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美满。具体支持项目为怀集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受灾补助,灾后恢复服务设施设备购置。
(三)“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项目180万元。主要用于建立督导团队,健全服务网络,对社工服务站(点)和社工持续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实地督导工作,为社工提供实务指导、能力提升、政策解读等服务;社工专业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形成专业的、本土的社会工作服务及发展模式。标杆社工站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市社工站提升兜底民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效满足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多元化、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需求。
(四)“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12万元。主要用于为0-18周岁孤儿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实施手术和住院治疗、购买特殊药品、进行体检、实施矫形康复和综合康复。
(五)“乡村著名行动”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项目30万元,主要用于:1.开展形式丰富的乡村地名文化宣传项目。通过探寻广东地名背后的故事,讲述广东地名故事,挖掘南粤历史底蕴,推动落实“乡村著名行动”的地名文化宣传保护工作任务,强化文化自信,助力经济社会建设。2.“乡村著名行动”重点镇建设项目。通过省级补助和地方资金配套,推动落实“乡村著名行动”的工作任务,广泛提升地名文化保护宣传力度和地名文化影响度,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具体支持项目为四会市大沙镇“乡村著名行动”项目及街路巷地名设标。
(六)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项目100万元,主要用于提升精神卫生社会福利内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救治、救助、护理、康复和照料等服务的能力水平和设施设备。具体支持项目为肇庆复退军人医院(肇庆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设施设备购置。
(七)养老服务领域项目7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民政服务机构建设、修缮项目、推进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治理,提升兜底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具体支持项目为怀集县凤岗、洽水敬老院灾后重建及县养老院消防设施修缮项目。
(八)资金下达情况:
省直接分解下达至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和四会市共325万元,市直留用及分配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和高新区共312万元,已通过《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3〕324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资金的通知》(肇财社〔2023〕153号)及《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4〕123号)、《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的通知》(肇财社〔2024〕94号)全部下达。
三、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4年市级福彩公益金安排项目资金为1834.2555万元,其中:市本级项目资金1050.8555万元、分配县(市、区)项目资金783.4万元。
(一)市本级项目1050.8555万元
1.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市直)项目430.80万元。由端州区民政局实施,主要用于发放市直高龄老人政府津贴,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肇庆城乡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 项目联系人:梁燕萍,联系电话:(0758)2848198。
2.市民政农场孤寡老人托养费项目3.60万元。由市殡仪馆实施,用于 1名孤寡老人安置托养在高要民办养老机构,解决农场孤寡老人生活难、治病难、居住难问题。孤寡老人生活质量满意度达98%。项目联系人:欧丽莉,联系电话:(0758)2874972。
3.提取医疗救助金项目300万元。由市医保局实施,用于资助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重点医疗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通过项目实施,资助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率达到100%;重点医疗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达到80%以上。项目联系人:张文冠,联系电话:(0758)2322936。
4.提取残疾人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市级补助)项目312万元。由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实施,用于市级残疾人两项补贴。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肇庆残疾人生活发展权益,提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管理服务水平。项目联系人:董立军,联系电话:(0758)2270280。
5.市级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助资金项目4.4555万元。由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实施,用于市直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助。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肇庆城乡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项目联系人:李军,联系电话:(0758)2183390。
(二)县(市、区)项目783.40万元。
1.“长者饭堂”运营经费项目150万元。用于资助鼎湖、肇庆高新各20万元,端州、高要各30万元,四会、广宁、德庆、封开、怀集各10万元等9个县(市、区)“长者饭堂”运营经费。通过项目实施,以保障纯老、独居、孤寡、高龄、失独、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需求为重点,面向全体常住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餐服务,构建全覆盖的助餐服务网络;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提升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2.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25万元。用于支持端州65万元、鼎湖30万元、高要20万元、肇庆高新10万元等4个区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建设,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有效满足社区老年人日益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充分发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社区环境。
3.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68万元,用于支持鼎湖、高要、四会、广宁、德庆、封开、怀集等7个县(市、区)建设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4个,每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资金12万元/个。通过项目实施,推动乡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综合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有效需求,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社区环境。
4.“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建设经费项目5.40万元,用于扶持9个县(市、区)创建社区社会组织示范点18家,每个社区社会组织示范点扶持经费3000元/家。通过项目实施,不断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和培育机制,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5.开展“助老颐养”公益资金项目35万元,用于资助肇庆高新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获省民政厅的长者饭堂优秀案例、全国智慧健康养老试点街道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激发热心企业、热心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养老颐养活力,按照助老扶老工作公益项目优势及评判社会效益成果程度,资助开展“助老颐养”公益项目。
6.银龄安康行动经费项目300万元,用于支持端州38.75万元、鼎湖1.595万元、四会45万元、广宁58.4205万元、德庆38.8365万元、封开44.65万元、怀集68.998万元、肇庆高新3.75万元等8个县(市、区),为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户籍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给予每人5元补助,通过项目实施,提高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减轻老年人家庭负担,提升肇庆广大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整理:卢舒曼
来源:肇庆福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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