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清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最新一批“热点回应”。其中,关于清远独生子女补贴政策方面,市卫生健康局给出了权威解答。
近日,市民黄先生表示
本人2022年职工退休,请问清远有独生子女补贴的政策吗?
市卫生健康局对此做出解答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城镇居民户口的,根据《广东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金。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均可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免冠(1寸)近照3张,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来源:清远市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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