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暑期“小候鸟”南下,超员超载+非法营运车辆危害大,万万“乘”不得…

长安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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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如期而至

很多孩子们都开始计划出门游玩啦~

但也有这么一群孩子

 他们的父母由于长期在外务工的原因 

 多数都是由爷爷奶奶看管 

难得放暑假

孩子们就开始踏上了他们的“团圆”之旅

利用暑假“飞”到父母身边

但孩子们年龄小,交通安全意识薄弱

迁徙”途中的安全颇让人担忧

2025年7月1日,长沙高速交警在华常高速上查获一辆严重超员的小型普通客车。该车核载9人,实载16人,超员77.8%。车上除驾驶人邢某和车主赵某外,其余14名均是儿童,且均是暑假期间前往外省与父母团聚的“小候鸟”

同时,该车车内还加装了座椅,涉嫌非法改装,5名没有座位的儿童蜷缩在后备厢上一个搭建的铁板上。

邢某和赵某交代,这些孩子的家长均在外省务工,此次他们是到父母务工地与家长团聚,收取了他们每人300元-400元不等的费用。而他们的车辆属于非营运车辆,此行为涉嫌非法营运。

进行安全教育

民警对车上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组织超员乘客安全转运,对驾驶人邢某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小型客运、货运车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小型客运车辆拆卸座位除外)违法行为依法合并处以罚款400元、同时驾驶证记9分;其涉嫌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已移交当地运管部门作进步处理。

目前

驾驶人邢某、车主赵某

因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

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超员超载危害大

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

 在安全面前都不能心存侥幸 

 意外还没发生不代表不会发生 

 生命无小事 

超员超载,不仅触碰法律底线

还把驾驶人和乘客陷入危险边缘…

01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超员的危害你知道吗?

乘车人员“超”一个

交通安全“降”一格

01车辆不稳定性增加

超员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司机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使得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02车辆易爆胎、失控

如果严重超员,客车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

03让逃生和抢救变难

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时,客车超员给乘客逃生、抢救伤员带来极大困难。

04安全隐患增加

超员客车往往躲避检查,和执勤交警“捉迷藏”,不是超速行驶就是夜间行驶。

05无座乘客最危险

超员的那部分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车辆侧翻等,将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尤其是带着小孩的家长,以为小孩体型小,多载一个也没关系。实则不然,发生事故时,家长无法牢牢护住怀中的孩子,即使侥幸没有产生孩子脱手飞出的情况,碰撞时家长也可能对孩子产生挤压,造成伤害。

超员超载不可“碰”

同时间

驾驶人也要杜绝驾驶没有取得运营资质的车辆上路

 驾驶非法运营的“黑车” 

 不仅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也让乘客的安全得不到保障 

非法营运车辆的隐患

隐患一:车辆不具备营运资质

非法营运车辆往往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问题基本无法达到安全技术标准要求。此外,非法营运方无法为乘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等必要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护。

隐患二:驾驶人安全意识差

非法营运车辆的驾驶人通常来说并不具备驾驶正规营运车辆的资质,安全意识较差。还有一些驾驶人是临时雇佣的,其对行驶路线不熟悉、缺乏经验,一旦遇到紧急情况,这些驾驶人往往无法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

隐患三:缺乏监管,加剧危险

非法营运车辆缺乏有力的监督管理,营运方往往追求经济效益选择多拉赚钱,将交通安全抛之脑后,疲劳驾驶、超员搭载、超速驾驶等违法行为十分普遍。

很多孩子们趁着暑假

千里迢迢来到在外打工的父母身边团圆

部分家长在托付他人捎带孩子时

 只管有人接、有车坐,

 却对孩子乘坐的车辆状况、是否存在超员、

 司机资质等情况疏于了解 

使孩子在几百甚至上千公里的旅途中

置身于极大风险中

作为家长

在提升对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

也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交通安全常识

不要“掉以轻心”

万万不可将孩子置于危险之中

要知道

一次事故的发生会牵扯到整个家庭的幸福

请广大家长们吸取教训

妥善安排好千里迢迢回家团圆的孩子们

拒绝超员超载、乘坐“黑车”

平安才是团圆最近的路

文章转自:东莞市公安局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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