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超市到外卖平台,韶关检察“食”刻守护!

韶关民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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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年,韶关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食”刻守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民生实事项目,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共搜集侵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线索151条,立案129件,制发检察建议68件,发布公告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法院审结12件,均支持检察机关诉求,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加大办案力度 守护食品安全

针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经营管理不当问题,立案34件,制发检察建议25件。乳源检察院对部分生鲜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违规使用“生鲜灯”的问题,督促职能部门与属地政府联合履职,形成执法合力,更换了147个不合规照明设备,提升“菜篮子”里的安全感。

检察机关在农贸市场调查违规使用“生鲜灯”的情况。图源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针对大型超市、小型商店散装食品安全问题,立案42件,制发检察建议24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在售散装食品存在未依法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部分可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容器上未安装防尘、防虫蝇设备等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从源头上杜绝散装食品安全隐患。

检察机关调查超市散装食品规范化经营现场。图源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针对食品供应配送企业的食材配送及日常管理等问题,立案4件,制发检察建议2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食品供应配送企业存在的对食品贮存环境安全、食品临期处理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在全市部署开展食品供应经营行为专项检查。市检察院通过开展“回头看”,确认问题整改完毕,推动我市大型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针对消毒餐具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问题,立案3件,制发检察建议1件。始兴县检察院针对某餐具消毒配送中心存在不符合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标准的情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回头看”、案件公开听证,确保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针对销售假冒地理标志产品“马坝油粘米”的情况,武江区检察院、新丰县检察院组织走访调查50余家超市、农贸市场销售大米的情况,对侵犯“马坝油粘米”地理标志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引导商户合法经营,优化营商环境。

针对网络新业态食品安全问题,乐昌市检察院对部分店铺在美团等外卖平台超经营范围售卖切片三文鱼等冷食类食品的情况,向属地行政机关制发磋商函,要求督促整改,超范围经营的冷食被及时下架处理。

依法充分履职 强化药品安全

针对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等第三类医疗器械违规销售的问题,立案15件,制发检察建议8件。市检察院运用“违规销售隐形眼镜等医疗器械公益诉讼监督模型”,从全市眼镜店中初筛328条线索并交办各县(市、区)检察院核查。同时,市检察院对相关职能部门立案并发出磋商函,推动开展加强角膜接触镜、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发现无证经营商家14家,已责令整改10家。

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妨害药品管理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其中,对出售含禁止添加物质成分的减肥药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法院均判决支持检察机关诉求,共追偿公益损失355万余元。新丰县检察院诉何某亮、邱某珊妨害药品管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评为优秀案例。

检察机关到某农资公司调查限制性使用农药许可和经营情况。图源韶关市人民检察院

食品药品安全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关乎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间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提高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水平和力度,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韶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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