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供后如何监管?东莞自然资源系统集中“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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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是缓解用地矛盾,促进土地节约集约,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为做好土地供后监管相关工作,落实“增存”挂钩工作要求,东莞市自然资源局近日组织全局及各分局相关人员开展土地供后全流程监管业务培训会议。

会上,资源调控与市场监管科相关工作人员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以及部、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详细梳理了土地供应后,交地、开工、竣工、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处置等各环节的操作要点,详细讲授了开竣工违约的认定和开竣工违约金的收取细节;在闲置土地处置板块以案释法明确动工开发标准、处置方法、处置标准等规范要求。

会议强调,土地供后监管要突出“细”的操作要求、“严”的管理基调、“活”的工作目标,在工作开展中既要依靠对法规政策的深入理解严格落实各项管理细节,又要贯彻“以用为先”盘活利用土地的批后监管原则,促进全市土地资源高水平管理、高效率利用。

南方+记者 龚菊

通讯员 史浩伟

编辑 冯文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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