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依据《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发改办财金〔2024〕451号)、《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优化珠海市营商环境的决定》等有关要求,加强珠海市校外培训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2025年7月7日至8月31日。
二、申报对象
本市范围内,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许可、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面向中小学生(含3—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非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均可自愿申报信用评价,信用评价按《珠海市2025—2026学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试点方案》执行。
三、申报材料
(一)《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申报表》
(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请申报机构于8月31日前如实将申报材料提交至邮箱jyjjgk@zhuhai.gov.cn(材料不齐不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56—2121864
电子邮箱:jyjjgk@zhuhai.gov.cn
来源:珠海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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