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实施!惠阳 “马路课堂” 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

惠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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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头盔,注意安全。”“要走非机动车道。”近日,每天早晚高峰时段,在淡水城区大润发、天虹商场门口、桥头市场等交通人流密集的关键点位,无论刮风下雨还是烈日高照,总能看到志愿者们身着醒目的黄马甲,手持“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小红旗,与交警默契合作引导交通。这是淡水街道办联合惠阳区义工团,紧密配合惠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掀起的一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与整治热潮。

据悉,7月1日,《惠州市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正式落地施行。为宣传和普及新规,自7月1日以来,惠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全区精心设置了12个执勤点,重点查处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民警采用“处罚+教育”相结合的模式,向违法人员宣讲新规内容和违法后果,并针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当事人处以警告或20元、50元的罚款,让“头盔护安全、规则保平安”的意识深入人心。淡水街道和惠阳区义工团积极配合惠阳交警部门此次宣传整治工作,组织80多名志愿者,奔赴淡水各主要交通路口,开展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宣导工作。

“经过现场劝导,没有佩戴头盔的市民都表示下次会佩戴好头盔,保护自身安全。”惠阳区义工团办公室主任高桂红向记者介绍道。

淡水街道办表示,后续将持续深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治理模式,通过常态化志愿宣导与执法整治,推动电动自行车出行规范化,为市民筑牢交通安全生命线。

记者:潘爱清 李艳 通讯员:肖洁 编辑:张丽华

一审:张晨 二审:黄安华 三审:管旭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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