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韶关市公安局上线《民声热线》
回应了市民关注的一系列问题。

上线人员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朱永刚
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 蓝小威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 郑钧
市公安局户政科科长 张健
市民陈先生
问
我母亲是韶关人,身份证快到期了,提前多久可以申请换领?母亲目前在国外给姐姐带小孩,是否需要本人回来?或者有什么更加方便的方式?如何办理?
答
广东省公安厅从2024年10月起将换证有效期从3个月提前至6个月,即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开始可申请换领。请注意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可提前计划换领,以免居民身份证过期带来不便。
目前,市民可通过窗口办、自助办、网上办3种方式在我市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业务。符合一定条件可以在线网办。相关政策规定,广东省内户籍人口年满16周岁,且已在我省公安机关办理过带有指纹信息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同意复用历史指纹,完成“粤居码”微信小程序实名认证后,可上传数字相片回执进行在线网办。如您母亲符合居民身份证网办条件可进行在线网办。如不符合网办条件,则需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到我市任一居民身份证办证点窗口办理或通过自助设备办理。
市民吴先生
问
我是外省户口,近几年都住在韶关的女儿家,儿子去香港工作几年了,我想去香港看看儿子,可以在韶关办探亲吗?回家去办太远了。还没办过通行证,要带什么材料去办证?
答
可以的。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的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赴港澳探亲签注申请实施“全国通办”。您在韶关地区可以向任何一个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申请签注,不需要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办证需要您本人亲自携带您的身份证原件,提供您儿子在香港定居、长期居住或就业证明复印件,以及您与儿子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以及出入境证件照回执到我市出入境办证大厅的人工窗口办理。办证用的证件照可以到当地照相馆拍,也可以到出入境办证大厅使用自助照相设备拍。
市民赵女士
问
一、我在抖音刷到说广东人可以办一周内多次去香港澳门的旅游签注,是真的吗?
二、办理“琴澳旅游团”签注可以一周内多次往返澳门吗?我有港澳通行证,怎么才能申请这种签注?可以去自助机上签吗?
答
一、您在网上了解的信息不够准确。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在广东省深圳市实施赴香港旅游“一签多行”政策,在广东省珠海市实施赴澳门旅游“一周一行”政策,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施赴澳门旅游“一签多行”政策。这些政策都是面向深圳、珠海以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居民的,也需要向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面向韶关地区的居民暂时未实施此政策。但是,参加“琴澳旅游团”人员可以多次往返珠海横琴与澳门。参加“琴澳旅游团”的内地居民,可以凭参团材料,在全国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窗口申办标注“琴澳旅游”的团队旅游签注。参团人员入境澳门后,7日内可以“团进团出”方式经横琴口岸多次往返横琴与澳门。
二、“琴澳旅游团”签注可以一周内多次往返澳门,但必须每次都从横琴口岸出入境才可以。办理这种团签,需持本人身份证,出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文旅部门出具的参团材料在出入境办证大厅的人工窗口办理,暂时不支持在智能签注设备上自助办理。
市民张先生
问
我是单位集体户口,我妻子户口跟随其父母是家庭户口,我小孩出生后,想随我办理出生登记户口可以吗?如果小孩随他妈妈办理出生登记入户需要什么材料?
答
根据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小孩可以随父亲或随母亲办理出生登记入户。父母双方为本省户籍居民且均为同一设区市内户籍,其中一方为家庭户、一方为集体户,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入户。
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国(境)内所生育的子女随母登记入户,需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凭《出生医学证明》、母亲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向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属非婚生育的,提供非婚生育说明。
市民李女士
问
我老公是澳门人,他在内地丢了回乡证,要怎么补办?
答
根据相关规定,港澳居民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损毁或者失效需要返回香港或者澳门的,或者港澳居民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遗失、失效、损坏急需来内地的,内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者广东省公安厅深圳签证办事处、珠海签证办事处可为其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方便港澳同胞及时往返。申请人需本人携带证明本人是港澳居民身份的有关文件、遗失地公安派出所的报案回执、大一寸正面蓝底免冠彩色相片及相片检测回执前往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市民陈先生
问
我过年开车回家的时候,拍了一些占用应急车道的照片和视频,可是上传“局长信箱”不成功。“局长信箱”可否上传图片或视频留言,内容字数上有无要求?
答
“局长信箱”平台可上传5张图片,但目前平台暂不支持上传视频,留言是有字数要求的,不能超过400字。公安机关收到群众来信后,将及时联系来信人了解相关情况,如群众在写信时未能全部反映清楚,可口头告知,如存有视频、图片等证据亦可线下提交给公安机关。
市民钟先生
问
拥有自己的房产,想申请户口落户在这个房产地址,如何办理?
答
居住在韶关市自有产权房屋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到住所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登记为城镇居民家庭户,需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报告;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3.《韶关市直管公房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因特殊原因暂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但实际已居住的提供水电气物业缴费凭证之一、《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契税缴纳凭证;4.有直系亲属随迁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市民钟先生
问
办理“购房入户”时,如果原卖房的人还没有从该地址迁出,应如何解决?
答
根据公安机关相关规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房屋产权所有人要求将户口迁入而原住户拒不迁出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可持《房屋产权证》向属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办证中心申请迁移户口。经公安机关调解原住户仍不肯迁出的,由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公安派出所或户政办证中心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原住户整户迁往其合法固定住所处或者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户头,并通知当事人限期办理相关手续”。
网络留言1
问
“局长信箱”可以报警吗?
答
“局长信箱”是涉及业务功能广泛的平台,只要涉及公安业务的事项求助、警务投诉、线索提供、交通违法举报等,都可通过“局长信箱”反映。但广大市民需要注意的是,“局长信箱”不是报警平台,如果遇到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报警或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报案。另外要补充的是,通过“局长信箱”报案、举报的案件线索,来信的内容不能作为案件的证据使用,一旦查实还要转化为法定的受案程序。如果来信人是涉案的当事人,还需要配合公安机关形成报案笔录、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
网络留言2
问
我现在的户口在肇庆,想将户口迁来韶关,是否先在韶关申请迁入户口,然后再回肇庆申请将户口迁出呢?
答
根据相关规定,目前我省已实施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一般情况下,在省内户口迁移时,只需到迁入地办理,无需再到迁出地办理迁出。
来源:韶关民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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