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警察同志
我手机放在电动车上
被人拿走了手机卡
但手机还在……”

接报后,肇庆市德庆县公安局侦查中心迅速启动合成作战机制,联合德城、城东、新圩派出所开展走访排查工作。经深入研判,办案民警快速锁定了嫌疑人身份和藏身窝点,并先后在德庆县新圩镇抓获7名嫌疑人,现场查获涉案手机9台、电话卡20余张。
据查,嫌疑人利用盗取的电话卡进行“手机口”诈骗,并从中获利。所谓“手机口”,就是组成简易GOIP设备与诈骗团伙勾结,将境外诈骗电话伪装成迷惑性更强的国内号码,再海量拨打诈骗电话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
一旦骗子成功实施诈骗,将会给手机卡原卡主带来持续性负面影响,原卡主会被标记为诈骗相关人员,其名下相关账号则会被冻结,给正常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同时被诈骗的受害群体也会大大增加。
目前,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何为“帮信罪”
不法分子利用在校学生防范性较弱的特点向中小学生收购手机卡,或教唆、诱导青少年群体盗取手机卡来帮助诈骗团伙拨打诈骗电话牟利,原卡主及被教唆人员也会成为“帮信犯罪”的工具人。
“帮信罪”,即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7条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顾名思义,指的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再简单一点说,大家可以将之理解为:诈骗分子的帮凶。在实际中多表现为租售银行卡、电话卡;跑分;开发违规App;为相关电信诈骗App进行广告推广等行为。他们构成了电信诈骗链条中重要一环,被称为电信诈骗“工具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划重点,如果被帮助对象(即“上家”),实施的犯罪行为可以确认,即使被帮助对象尚未到案、尚未依法裁判,或者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等原因,依法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也不影响认定帮信行为人构成犯罪。
高频丢卡场景:
1、打篮球、跑步、健身时,手机随手放在场地,卡托暴露被撬。
2、将手机锁在电动车尾箱,小偷撬锁后直接拆卡。
3、老年人对“借手机”打紧急电话警惕性低,借出去的手机还回来后电话卡却没了,但老年人以为“信号不好”,错过最佳止损时间。
4、手机卡外露的电话手表、儿童手机,成骗子 “零成本” 目标。
5、在医院、网吧等场所,犯罪分子对熟睡的受害人“下手”—— 手机留在原位,卡已插入诈骗设备。

1、未成年人涉世未深,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诱骗对象,作为家长,要帮助孩子提高认知能力和辨别能力,约束好孩子,避免孩子参与到“两卡”犯罪中。
2、给手机卡设置PIN码。安卓手机:设置→安全→SIM 卡锁→开启 “锁定SIM卡”→输入新密码。苹果手机:设置→蜂窝网络→SIM卡PIN码→开启并修改密码。
3、日常护卡 “三不” 原则。手机或电话手表不用时,确保卡托扣紧不外露;陌生人借手机,直接拒绝不借用;手机突然没信号、收到“SIM卡失效” 提醒,第一时间检查卡是否在位不忽视。
4、电话卡被盗、被抢后立即报警,同时联系通信运营商挂失账户、注销被盗手机卡,以防被犯罪分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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