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3000元!清城区龙塘镇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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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绿水青山,人人有责!为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清城区龙塘镇推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奖励办法》),邀您化身“环保卫士”,不仅能为家乡环境出份力,还能拿现金奖励,最高可获3000元!

哪些行为能举报?《奖励办法》聚焦龙塘镇辖区内两类重点环境违法行为,分别是“散乱污”企业(场所)类和非法处置工业固废类。其中“散乱污”企业(场所)类包括废旧五金塑料拆解、涉危险废物拆解、涉水类(如清洗、分选)、涉气类(如塑料熔解、焚烧)以及冶炼、电镀等其他非法经营行为;非法处置工业固废类包括非法收集、贮存、转移、倾倒、利用或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行为。

谁能举报?如何拿奖?根据《奖励办法》,只要市民以书面、来访、电话等方式向龙塘镇人民政府环保组举报,且满足以下条件,就能获得奖励。

(一)信息真实有效:明确参与有奖举报,承诺信息真实,提供具体举报对象、事实及证据(如视频、图片等)。

(二)助力案件查处:举报内容未被职能部门掌握,或提供的线索对查处起到关键作用。

(三)遵守相关规定:非负有监督职责的人员,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

龙塘镇政府特别提醒,原则上鼓励实名举报;匿名举报在案件破获后能联系且愿意领奖,同样给予奖励!

根据《奖励办法》,奖励按违法行为类型分级设定,一次性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奖励标准。

举报方式有这些

(一)手机举报:拨打13500295004;

(二)信函举报:邮寄至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人民政府环保组(邮编511540);

(三)现场举报:前往清城区龙塘镇人民政府环保组办公室(505室)。

举报后多久有反馈?奖金怎么领?根据《奖励办法》,接报后24小时内(紧急情况立即处理),环保组联合相关部门现场核查;核查有结论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奖励建议,报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匿名举报通过约定方式通知),举报人需在30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或约定信息领取奖金,逾期视为放弃。

《奖励办法》也提出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泄露者将依法追责!

蓝天白云、青山绿水,需要你我共同守护!快拿起手机、相机,发现身边的环境违法行为,积极举报,为建设美丽龙塘贡献力量,还能把奖金带回家!如有疑问,可拨打举报电话13500295004咨询。

南方+记者 黄玉熹

通讯员 陈世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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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叶镇祖
校对 杨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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