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分立,劳动者提出仲裁申请应如何确定被申请人?

汕头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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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分立,劳动者提出

仲裁申请应如何确定被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依据此条规定

对于用人单位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者可根据

用人单位分立后权利义务继承情况

来确定被申请人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申请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

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用人单位分立,由谁来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三条

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

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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