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人挤进密闭车厢,结果……

佛山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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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货物运输工具

货车车厢不具备载客条件

看似便利的“顺路搭乘”

实则将生命悬于危险边缘

一旦突发意外或发生交通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

相关案例

6月21日晚,汕头交警高速公路大队组织各中队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风险治理夜查行动。行动中,执勤民警在对一辆粤D号牌轻型厢式货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涉嫌超员,随即要求驾驶员打开车门进一步核查。经查,该车驾驶室核定载客3人,实载18人(其中车厢内载客15人)。

执勤民警当场对驾驶人潘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明确指出:货车违法载人是交通安全管理的“红线”与“高压线”,不可逾越。货车车厢本用于运输货物,缺乏必要的座椅、安全带、防护栏等基础设施,一旦急刹车或遭遇事故,车厢内乘坐人员极易被甩出或遭货物挤压,极有可能造成人员重伤甚至死亡。特别是在密闭狭小的车厢空间内长时间滞留,还可能因缺氧导致窒息,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随后,汕头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货车违法载人不仅违法

更会给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

带来极大的风险隐患

↓↓↓

01

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货运车辆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一般后车厢没有设置乘客座位和安全防护设施,不具备载客条件,如果擅自载客,会改变车辆的重心,影响车辆的稳定性和操控性,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02

人货混装易坠落

由于车厢、车斗没有任何保护措施,车辆转弯或掉头时,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03

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

车厢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时,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撞击、压伤、挤伤车内人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交警蜀黍提醒广大货车司机

人≠货,严禁混装!

“顺路捎带”不是理由

货物运输必须固定到位

人员乘车必须落座并系好安全带

严禁货车违法载人、违法上路!

(来源:广东交警、佛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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