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200元,记6分!肇庆已有多人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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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

这些行为属于交通违法

肇庆已有多人

被电子警察抓拍到并处罚了!

这种行为罚200元,记6分

近日,记者在城区多个路口发现

部分摩托车驾驶者贪图便利

利用人行道绕行红灯。

图源 肇庆交通发布

这样的行为

严重威胁行人的人身安全

同样是属于闯红灯违法

一样会被电子警察记录并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驾驶机动车存在未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处罚款200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八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一次记6分。

闯红灯危害大

莫贪图一时之快

记者在敏捷城广场斑马线路口

新园北路、信安路、砚都大道等路口看见

 摩托车闯红灯的现象

中午时段尤为突出。

以上图片 实习生 冼姿廷摄

市交警部门提醒

闯红灯不仅会扰乱路权分配

还会增加事故风险

闯红灯会导致与正常通行的车辆

行人发生碰撞的概率大增。

一旦发生事故,易致人员伤亡

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痛苦与损失。

广大驾驶员行经斑马线前

一定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

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

莫贪图一时之快

让自己和他人都处于危险的境地。

来源:肇庆头条 肇庆交警

编辑:黄咏欣

编审:张茗菲 李欣颖

端州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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