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
这些行为属于交通违法,
肇庆已有多人
被电子警察抓拍到并处罚了!



这种行为罚200元,记6分
近日,记者在城区多个路口发现,
部分摩托车驾驶者贪图便利,
利用人行道绕行红灯。


图源 肇庆交通发布
这样的行为
严重威胁行人的人身安全,
同样是属于闯红灯违法,
一样会被电子警察记录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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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驾驶机动车存在未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处罚款200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八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一次记6分。
闯红灯危害大
莫贪图一时之快
记者在敏捷城广场斑马线路口、
新园北路、信安路、砚都大道等路口看见,
摩托车闯红灯的现象
在中午时段尤为突出。



以上图片 实习生 冼姿廷摄
市交警部门提醒
闯红灯不仅会扰乱路权分配,
还会增加事故风险,
闯红灯会导致与正常通行的车辆、
行人发生碰撞的概率大增。
一旦发生事故,易致人员伤亡,
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痛苦与损失。



广大驾驶员行经斑马线前
一定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
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
莫贪图一时之快,
让自己和他人都处于危险的境地。

来源:肇庆头条 肇庆交警
编辑:黄咏欣
编审:张茗菲 李欣颖
端州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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