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获评“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广东已有四城获此荣誉

广东警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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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公布第二批“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名单,全国30个城市入选,其中包括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目前,广东省共有广州、深圳、佛山、中山四城获评“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称号。

据了解,为培育禁毒示范地区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发各地开展禁毒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2018年以来,国家禁毒委员会组织开展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全国109个城市被纳入首批创建名单。

2021年,国家禁毒委员会依据有关规则,在对创建城市三年跟踪量化评估的基础上,组织验收组对41个候选城市进行实地验收并予以公示。最终,广东省佛山市、中山市等41个地区被国家禁毒委员会命名为首批“全国禁毒示范城市”。

2022年7月,国家禁毒委员会正式部署启动第二批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全国31个省(区、市)及兵团的90个城市被纳入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禁毒示范创建城市名单。2025年6月,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等30个参创城市被国家禁毒委员会正式命名为第二批“全国禁毒示范城市”。

南方+记者 汪棹桴

编辑 邓素凡
校对 吴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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