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是第35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希望全社会树立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意识,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让每一寸土地都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沃土!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18亿亩耕地红线是“中国饭碗”最坚实的底座!红线踩不得,底线要守牢。

永久基本农田“四严禁”
(2021年11月,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①不得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② 严禁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③ 严禁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
④ 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耕地用途“五不得”
(2021年11月,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①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
②不得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规模。
③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种树建设绿化带。
④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
⑤未经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耕地保护“六严禁”
(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
①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
② 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③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
④ 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
⑤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⑥ 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2020年7月,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就农村建房行为进一步明确“八不准”。)
① 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② 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③ 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④ 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⑤ 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⑥ 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⑦ 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⑧ 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来源:花都区融媒体中心
图文:谢继文 陈琳 通讯员 肖泽曼
编辑:黄柱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