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跑大老远帮我追回15万元货款,真是辛苦你们了……”近日,丰顺法院执行干警通过不懈努力,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李某(化名)向法院干警表达诚挚感谢。
2019年6月初,张某(化名)找到从事生产经营喇叭配件生意的李某,提出要向其购买喇叭配件。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口头约定张某确定需购买货物的种类和数量后,通知李某,李某安排车辆将货物运送到张某指定的收货地点,由张某指定的收货人接收货物并在送货单上签名确认,后由张某与李某直接进行结算并支付相应货款。2019年9月,双方对2019年6月、8月、9月交易的货款进行了对账,张某在3张对账单上签名确认货款共计181899.8元。后经李某多次催收,张某只向李某支付了656元,之后再未支付任何款项,李某遂于2020年4月向丰顺法院提起诉讼。丰顺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确定被告张某应向原告李某支付货款181243.8元及相关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未履行支付义务,无奈之下,李某于2021年8月向丰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在履行完相关送达手续后,立即对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的财产进行线上线下查控,但未能查询到张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了僵局。2021年11月,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案件“终本”并不意味着“终结”,2025年6月19日,申请执行人李某向丰顺法院提供线索称: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在东莞市的一家工厂工作。执行干警立即赶赴东莞市,找到被执行人张某,耐心对其释法说理,明确告知张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张某表示无法一次性还清那么多钱,执行干警转换思路,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希望双方可以换位思考,体谅对方的难处,寻找最佳执行方案。最终,张某在执行干警的思想教育下,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同意筹钱还款。李某看到张某态度转变,亦作出让步。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李某同意张某分两次支付货款150000元并自愿放弃追偿剩余款项。张某当场支付75000元,并承诺剩余案款将于6月25日前支付完毕。6月23日上午,张某依约将剩余75000元支付完毕,本案顺利执行完毕,数年的纠纷得到了实质解决。
南方+记者 黄培强
通讯员 洪燕 陈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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