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吸毒,法网难逃——潮安法院公开宣判1宗毒品犯罪案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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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观念,提高防毒、拒毒、禁毒意识。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潮安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25年1月至3月间,被告人蔡某先后三次提供其居住的潮州市潮安区某村一房间给吸毒人员曾某、黄某(已行政处罚)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明知他人要实施吸毒违法行为,仍在二年内多次提供场所供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吸食毒品损害身心健康,破坏家庭幸福,更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近年来,潮安法院始终保持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毒品犯罪,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7件,切实为无毒社会筑牢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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