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东区国企因为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多名工作人员,其中包括企业正职领导人员及驻企专员。具体招聘如下:
▋招聘1:
为进一步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引进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队伍,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阳东区面向社会选聘区属国有企业正职领导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阳江市阳东区区属国有企业正职领导岗位3个。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选聘对象为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干部、国有企业员工。
(二)选聘条件。选聘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过硬的专业素质和治企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累计5年以上工作经历,规划建设类、经济金融类、现代管理类等专业背景或企业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3.一般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
4.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50周岁;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热衷企业管理,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7.身体健康;
8.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以及获取学历学位等报名资格时间截至2025年5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推荐时的任职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流程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此次选聘采取个人自愿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按照报名资料汇总整理为一个压缩包文件(压缩包命名方式:姓名-联系方式),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发送至邮箱yd6611260@163.com。
(1)自愿报名。个人自愿报名的,填写《阳江市阳东区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聘报名表》
(2)组织推荐。单位党委(党组)鼓励和支持政治坚定、德才表现优秀、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选聘。推荐人选时,请按人选实际情况填写《阳江市阳东区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聘推荐表》,单位党委(党组)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报名资料
(1)报名表或推荐表(电子word文档及电子扫描件),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干部的还需出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
(2)身份证电子扫描件。
(3)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业绩成果证明、获奖证书、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其中,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4)近期小2寸蓝色背景证件照。
(二)资格审核
根据岗位选聘范围和条件,对报名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结合报名推荐人员的综合能力、工作经历及实绩等岗位匹配性情况,一般按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谈人员名单。
若报名人数不足原选聘岗位数量的1:2比例,经区委组织部研究,将视情况减少本次选聘岗位数量或中止选聘工作。
(三)组织面谈
由区委组织部联同区财政局(区国资局)等相关单位进行面谈,主要了解参加面谈人员的政治表现、综合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履行职责能力、逻辑思维、作风素质以及做好选聘岗位工作的思路想法等。具体面谈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谈人员范围和时间、地点等事宜将通过电话和短信形式通知到本人。
(四)组织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综合参加面谈人员工作经历、学历资历及面谈的具体情况,结合有关方面的建议和了解掌握的情况,按选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组织考察:区委组织部联同区财政局(区国资局)、等单位派出考察组,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重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与选聘职位的适配度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人选的实际情况。
(五)集体决定
根据考察人选的考察情况,按程序提请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区属国有企业正职领导人员人事安排。拟任人选列入区委管理,须服从岗位分配,放弃原有岗位身份,如拒绝服从,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选聘资格。
(六)任前公示及任职
经区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任职事项后,区委组织部按照相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决定任职1个月内,完成选聘干部组织人事、工资关系和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相应区属国有企业。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协助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遵循个人自愿的原则,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选聘。
(二)报名人员或单位党委(党组)须对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经核查报名材料、面谈、考察中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未按规定报送的,视同取消选聘资格。
(三)坚决落实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和工作回避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任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坚决防止平衡照顾、优亲厚友、个人说了算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不良行为。
(四)本次选聘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方式:0662-6611260(区委组织部干部一室)
▋招聘2:
为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改革,激励优秀人才积极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着力推动区属国有企业重点项目落地落实,助力阳东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阳东区面向社会选派区属国有企业驻企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派岗位
阳江市阳东区东鸿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阳江市阳东区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阳江市阳东万象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阳江市阳东区金锋城市投资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阳江市阳东区扬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驻企专员若干名。
二、选派对象及条件
(一)选派对象。驻企专员选派对象为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干部、国有企业员工(以下简称为在编在岗人员),以及符合选派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选派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衷企业管理,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工作能力;
3.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规划建设类、经济金融类专业背景或项目管理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有相应专业背景或项目管理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身体健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选派范围:
1.正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调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选任使用限制期内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的;
7.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选派的其他情形。
三、驻企要求
(一)职责任务。以挖掘培养懂产业、通政策、善协调、能攻坚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采取“驻点服务、就地锻炼”的方式,综合考虑个人意愿和岗位适配度,统一安排驻企专员对接1-2个区属国有企业重点项目,直接负责项目的协调推进、招商洽谈、矛盾化解等工作及所驻区属国有企业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驻企时间。为保证人员稳定性,驻企时间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年。期间,驻企专员原则上要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全脱产负责驻企专员工作,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等不受影响。
(三)日常管理。驻企专员在驻企期间由所驻区属国有企业管理考核,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的需实行由派出单位与所驻区属国有企业双重管理。由区财政局(区国资局)、区公共资产事务中心建立健全驻企工作台账,定期梳理项目进展、工作成效,作为驻企专员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四)待遇保障。驻企专员差旅费补贴,参照所驻区属国有企业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由所驻区属国有企业负责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发放按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属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相关规定的人员范围和标准,由派出单位按程序申报,所需经费由属地财政承担,若原已享受乡镇工作人员相关补贴,则按规定调整补贴待遇。属于社会人员身份的驻企专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其薪资标准参照当地劳务派遣行业薪酬水平核定,由所驻区属国有企业按规定发放,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四、选派流程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主要通过个人报名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在编在岗人员采取组织推荐形式报名。由意向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填写《阳江市阳东区区属国有企业驻企专员审批表》。经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后,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同个人《干部任免审批表》一并提交至区公共资产事务中心综合股。
社会人员采取个人报名形式报名。按照报名资料汇总整理为一个压缩包文件(压缩包命名方式:姓名-联系方式),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发送至邮箱yd6508909@163.com。报名资料包含:
(1)《阳江市阳东区区属国有企业驻企专员报名表》(电子word文档及电子扫描件)。若已有用人单位的,需取得用人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电子扫描件。
(3)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业绩成果证明、获奖证书、任职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其中,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4)近期小2寸蓝色背景证件照。
(5)个人简历(含个人过往工作履历情况、从业企业规模、个人岗位职责、业务体量及业绩等情况)
(6)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核。区委组织部联同区财政局(区国资局)等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背景调查。
(三)择优比选。区委组织部会同区财政局(区国资局)等单位根据报名人员基本条件,综合考量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因素,适时开展面谈等程序,研究确定初步意向人选范围。
(四)确定方案。由区财政局(区国资局)会同区公共资产事务中心对意向人选进行统筹调剂,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确定人员所驻区属国有企业和具体负责的重点项目,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布。
五、其他要求
(一)广泛发动推荐。各镇各单位从全区大局出发,把选派好驻企专员工作作为干部异地跟岗、驻企服务、参与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实践锻炼机会,广泛发动并鼓励综合能力好、培养潜质好的年轻干部参与选派,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推荐工作。
(二)加强培养管理。区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联同区公共资产事务中心做好驻企专员培养管理工作。所驻区属国有企业要负起驻企专员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和锻炼培养,帮助其解决工作、生活遇到的实际困难。派出单位定期对选派人员的工作情况走访了解,加强跟踪联系,适时谈心谈话做好关心关爱等工作。
(三)强化激励担当。对于积极履职、担当作为、推进项目成效较好的在编在岗人员身份驻企专员,同等条件下在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评优评先时予以优先考虑。对表现优异且个人意愿进入区属国有企业工作的驻企专员,可按程序择优选聘为区属国有企业员工;其中特别突出的,可优先纳入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人才储备库,按规定程序聘任至管理岗位。对项目推进成效显著的,给予一定的奖补。对项目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及时调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和区财政局(区国资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报名推荐咨询工作,委由区公共资产事务中心负责,联系方式:0662-650890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整理:黄林
来源:阳东区委组织部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