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动火,“祸花”飞溅
企业动火作业
要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否则极容易酿成事故
案例一

2025年5月31日,东莞市长安镇霄边双龙路3号厂房楼顶发生火灾,主要燃烧物质为环保设备,过火面积约170平方,现场无人员伤亡。

火灾原因为施工人员对厂房后方的水洗塔进行动火作业,切割管道过程中产生火星,引燃管道内可燃物,最终引发火灾。经调查,施工现场动火作业人员辛某未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动火作业实施前,未对管道内及周围可燃物进行清理。目前,一名施工人员已被行政拘留。
案例二

2023年06月27日10时40分
东莞市塘厦镇一空置厂房发生火灾
火灾导致厂房内建筑结构及泡棉烧损
经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起火原因为郑某在未取得动火审批手续、未清理可燃物、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无证使用气焊进行切割作业引燃周边的泡棉引发火灾。
长安消防提醒您
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
必须持证上岗安全动火
牢记以下“十不准”










消息来源:东莞消防、广州消防、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长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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