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市委编办正式批复在市发展和改革局设立体制改革与民营经济科,作为统筹推进全市民营经济工作的专门机构,将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于2025年5月20日正式施行。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印发实施《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了一系列涉企政策法规,完善民营经济服务和保障机制。此前,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已正式成立民营经济发展局。江门成立民营经济工作专门机构,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重要体现,也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江门民营企业数量持续增长,截至2025年5月底,全市各类经营主体80.37万户,其中民营经济经营主体占比超97%。“在江门,民营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是推动侨乡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随着民营经济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市民营经济迎来更广阔的舞台和更光明的前景,成立民营经济工作专门机构正当其时。”江门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民营企业是推动侨乡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图为富华重工位于江门台山的生产基地。
该负责人介绍,体制改革与民营经济科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同时,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通过专职机构统筹协调、精准服务,破解民营企业发展瓶颈,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下一步,江门市发改局将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与民营企业进行常态化沟通交流,统筹政策资源,精准出台相关政策,疏通民营经济发展的难点、堵点和困点,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同时,加强民营经济政策宣传,弘扬企业家精神,全力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采写/摄影:南方+记者 董有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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