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一分醉
驾车万分险
交警时常提醒大家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可总有驾驶人心存侥幸
认为自己喝得不多
或者趁着夜深人静上路
但往往就是这一侥幸念头
成为交通事故发生的源头
使生命凋零、家庭破碎
酒驾理由千千万
被查样态各不同
但一样的是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逃不过法律的严惩
阶段来,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紧盯酒驾醉驾的高发时段和多发部位,采取定点设卡与机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持续加大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有力震慑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筑牢路面交通安全防线,全力为群众出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6月13日凌晨,交警龙湖大队一中队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组织民警、辅警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行动中,一辆粤D号牌小汽车行驶至设卡路口时,被该中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当酒精快速排查棒抵近该车驾驶员时,红灯立马亮起。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达14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车驾驶员郑某送检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40mg/100ml,已达醉酒状态。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郑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当天凌晨,一辆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设卡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现场对该车驾驶员夏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31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对夏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指出酒后驾车的严重危害性,随后依法对其予以处罚。

6月14日凌晨,交警金平大队二中队组织民警、辅警在中心城区重点路段设卡开展夜查酒驾专项行动,一辆粤D号牌小汽车在经过金环路设卡路段时,被民警示意停车接受检查。车窗刚降下,民警便闻到一股浓浓的酒气飘了过来。经现场对该车驾驶员吴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高达166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吴某送检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57mg/100ml,已达醉酒状态。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吴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唯有拒绝“酒”驾
才能“久”驾
汕头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
查处酒驾专项行动
坚决打击酒驾醉驾
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不分时间!
不分地点!
风里雨里
交警蜀黍在路口等你!
为什么酒驾会增加事故的发生?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此外,即便你饮酒后没有开车
直接进行休息
但还要警惕第二天的“隔夜醉”
什么是“隔餐酒”“隔夜酒”?
“隔餐酒”“隔夜酒”,是指某些司机在中午或晚上喝酒,休息一段时间或一个晚上后,以为酒精已经代谢完毕,继续开车,实际上是“人醒了,酒没醒”的状态。
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度也不同。不仅人与人之间不一样,即便是同一个人,酒精的代谢速度在不同的时间、环境下,也可能发生变化。
因此,时常有驾驶人在当天夜里或凌晨喝酒,第二天自以为酒醒,在酒精没代谢完的状态下开车上路,导致酒驾醉驾。
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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