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证”双向发力,推动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

南方+

为充分发挥公证制度在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人民法院与公证机构工作对接,近日上午,新丰县人民法院与韶关市韶州公证处举行建立“法院+公证”联动工作新机制签约仪式。韶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丽冰,新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廖海岷,韶州公证处主任商丽杰及新丰法院、韶州公证处相关工作人员出席仪式。

“法院+公证”模式的建立,旨在充分发挥公证制度职能,在人民法院送达、调解、保全、取证、执行等环节提供公证法律服务,能够有效提升法院审执工作质效,满足人民群众更多元化的司法需求。会上,双方就《关于建立“法院+公证”联动工作新机制实施方案(试行)》进行深入交流,就公证参与辅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等方面予以明确,达成共识并签署合作协议。

廖海岷表示,下一步,新丰法院将加强与韶州公证处的联系和对接,建立常态化的工作协作机制,丰富协作的内容和方式。同时,加强宣传,提高合作协议在辖区范围内的知晓面、覆盖面,让合作更快、更好地落地见效。

李丽冰表示,非常荣幸能够与法院紧密合作,共同推动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发展。韶州公证处将始终坚持以公正、高效为服务宗旨,充分发挥公证文书的证明作用,尤其是强化赋强公证能力,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公证服务,不断推动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向纵深发展。

南方+记者 潘俊宇

通讯员 张梦希

编辑 杨韬
校对 符如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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