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铁桶竟是危险废物!惠阳法院发布一宗典型案例

南方+ 卢慧 06-12 19:02

废铁桶有可能属于危险废物,非法收集、处置并加工出售是违法行为。这是因为危险废物不同于普通垃圾,其中含有的有害物质一旦泄露、扩散,会对土壤、水源和空气造成难以估量的污染,直接威胁人类健康和生态平衡。日前,惠阳法院发布一则典型案例,给公众敲响了警钟。

2021年9月1日至去年6月12日期间,被告人魏某在惠阳区某村附近悄然经营着一家废铁桶加工厂,在未取得任何危险废物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回收废旧铁桶,并在厂房内进行翻修、喷漆作业。

去年6月12日,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阳分局执法人员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废铁桶428个、喷枪1把、手喷漆罐2瓶,还有沾染油漆废胶桶25个、废抹布6条以及工业防尘罩1个。这些看似普通的物品,实则是潜在的“环境杀手”。

去年7月25日,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鉴定,涉案厂房和铁桶堆存的蓝色物质及其沾染物共计重达3.2吨,均属于危险废物。

惠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排放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依法判处被告人魏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扣押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法官提醒,危险废物非法处置3吨以上即可构成污染环境罪。环保合规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任何试图规避监管行为终将付出沉重代价。企业经营者当存敬畏之心,算清法律成本、经济成本、社会成本三本账,切莫因小失大。广大市民要当好环境卫士,发现违法行为请立即拨打12369,共同筑牢生态环境保护法治防线。

南方+记者 卢慧

通讯员 刘秋璇

编辑 糜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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