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部署,6月10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全市建筑施工领域2025年6月底前全面落实隐患报告奖励制度,以制度创新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该通知指出,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是国务院安委会为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已纳入清远市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通过发动群众查找身边事故隐患,可有效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根据工作安排,在2025年6月底前,清远市将全面指导并督促辖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在建工程项目部,完成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构建。该机制将对事故隐患报告的实施范围、受理机构与流程、报告途径、奖励标准及方式,还有权益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且明确地规定。
企业需在工地显著位置公示举报电话、奖励细则,并设立专项资金账户,从安全生产费用中提取经费用于隐患举报奖励。同时,项目部须建立《安全隐患报告登记表》和《奖励发放记录表》,确保每项隐患闭环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住建部门要将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部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的制度建设、资金保障、台账建立、制度公示等实施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及帮扶指导内容,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方面监督检查的重点。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加强对各地住建部门推进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情况的调度和检查,对推进不力的将进行约谈、通报。对走过场、搞形式、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企业员工内部报告的隐患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隐患长期存在甚至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实施“一案双罚”。
为了广泛宣传这一机制,《通知》要求各施工企业要在项目现场公示栏、企业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载体广泛宣传,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充分利用“晨会”、安全技术交底、案例宣传等多种形式,宣讲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相关内容,提高从业人员查找和报告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员、处处都是安全岗”的浓厚氛围。
南方+记者 黄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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