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带了”
“太热了”
“戴头盔不好看”
“压发型”
不戴头盔的理由有很多
但这些理由
在安全面前
都不成立

案例一

5月5日,李某某驾驶搭载刘某某、刘某的电动自行车沿广州湾大道公交车停靠专用车道自北往南行驶,当车行驶至广州湾大道明粤公寓路段往左借道时,与同向由黄某某驾驶搭载钟某某的二轮普通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某、刘某某2人受伤(两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案例二

4月23日,邓某某驾驶无牌二轮电动车沿寸金路行驶,行驶至寸金路寸金三横路口路段向左突然猛拐时,与同行由戚某某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邓某某、戚某某2人受伤(两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小头盔 大安全


湛江交警提醒广大骑乘者
别让“侥幸”变为“不幸”
驾乘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出行
请务必正确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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