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未成年人接触网络游戏的机会日益增多,由此产生的充值消费问题也引发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聚焦涉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充值纠纷,发布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
在其中一起案例中,家长李某为了退回自己游戏充值的2万元,竟谎称是自己仅2岁多的小孩未经监护人同意充值的,并诉至法院。
经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查明,案涉游戏账号首次充值时李某的小孩仅2岁11个月,最后一次充值时为3岁7个月;该账号在深夜、凌晨等时段高频登录,且在游戏聊天频道中多次出现“昨晚喝多了”“大人说话,小孩别插嘴”等成人化的文字表述。此外,案涉游戏账号充值时段关联的支付账户还存在网吧扫码消费记录,与李某主张的“幼儿独立操作”事实矛盾。
广州互联网法院认为,在案证据足以认定案涉游戏账号的充值行为并非由李某的小孩实施,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恶意利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虚构未成年人充值事实,构成虚假诉讼。
据此,判决驳回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并针对其虚假诉讼行为发出罚款决定书,责令其限期交纳罚款10000元。
那如果真的是“熊孩子”未经监护人同意充值游戏,钱都能追回吗?
经办法官表示,家长能否追回充值款,要结合未成年人年龄和认知能力、监护人是否尽责、游戏公司是否做好防范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确定责任归属、退款比例。
在另一起案件中,一名十几岁的男生使用其父母实名认证的账号进行游戏充值552笔,累计支付37万余元,这些充值款项均已在游戏中消耗完毕。最终,法院认定,相较而言,该男生及其父母应承担更大的责任,判决确定某游戏公司返还三分之一的充值款即12万余元。
据了解,近三年,广州互联网法院受理涉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充值纠纷共计5172件,案件数量呈现出逐年递增态势,通过诉前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化解纠纷共计3850件。
南方+记者 李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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