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5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中山中院”)发布了《中山法院涉水污染治理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审查报告(2022—2024)》(下称《白皮书》)。
三年来,中山以最坚决措施打响治水翻身仗——城镇建成区已基本消除黑臭河涌,全市100余条主干河涌基本消除劣Ⅴ类。在这场关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攻坚战中,中山法院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完善与市河长办建立的“河湖长+河湖法官”长效合作机制,落实环境资源审判集中管辖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管理,创新探索劳务代偿、磋商惩罚性赔偿等机制,为中山市水污染治理水清岸绿攻坚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保障。
中山市第一法院通过“三合一”集中审理模式审理环境违法案件。
《白皮书》披露,2022年至去年审结涉水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超过60件,占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总数约52%;中山法院依法对67名被告人及7家被告单位判处刑罚,判处罚金合计近2000万元,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近5700万元。审结涉水污染损害赔偿案件23件,约占一审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和民事司法确认总数的54%;水污染违法案件涉及民事损害赔偿金额近2700万元。审结以市生态环境局为被告或申请人的一审涉水污染违法行政案件27件,占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非诉案件总数的39.13%;此类案件大多以现场执法发现非法外排、偷排废水,未按规定设置环保设施、环保项目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等违法行为处罚为主。
《白皮书》显示,中山法院受理的水污染违法犯罪案件中,从水污染形式来看,主要以排放含重金属清洗废水为主;从违法主体来看,50%以上为无牌无证加工厂,集中在五金加工及其他涉及工业电镀清洗的行业;从污染手段来看,主要通过私设暗管、未处置废水直排等方式进行。
《白皮书》介绍,近年来,中山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环境资源审判放在审判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关于打赢打好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部署,推动一系列改革创新措施落地落实。
2022年1月1日,中山中院正式施行环资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制度,是全省最早完成环资审判“三合一”建设的中级法院之一。
去年1月1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全市基层法院一审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依法加强重点区域、重要流域的生态保护,让绿色成为中山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中山中院环境资源审判相关负责人表示,水资源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基础,中山水系发达,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全面加强涉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升水污染防治司法保护力度任重道远。接下来,中山法院将充分发挥涉水污染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打击水污染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公众水环境保护意识,为绿美中山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采写:南方+记者 何伟楠 通讯员 朱静漪
(图片来源: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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