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州一处燃气“黑窝点”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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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安全是民生底线

更是城市安全运行的生命线。

近日,端州区城管局联合公安等部门,成功捣毁一处非法燃气储存、送气窝点,现场查获液化气钢瓶89,涉案人员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该案系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实施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件,令人触目惊心。

监守自盗

废弃房屋暗藏“黑气”加工链

2025年5月22日上午10点,根据群众线索举报,端州区城管局在睦岗街道站北路中铁港航局宿舍北侧山坡旧砖房发现非法过气黑窝点。执法现场发现,20余平方米的房间内堆满各类液化气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现场及运输车内共查出50kg燃气瓶36个、15kg中燃气瓶42个、5kg小燃气瓶11个,另有15kg空瓶10个。违法行为人为肇戎燃气公司南陈服务点送气工,所有气瓶均由其从肇戎气站充装后运至该处储存,并在房间内实施过气行为。违法行为人对非法储存及过气的行为供认不讳,并现场指认过气工具及演示过气流程,现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黑窝点所在地

执法亮剑

端州城管织密安全保护网

据违法行为人交代,其主要服务对象为睦岗街道餐饮用户,曾向周边25家餐饮商户违规供气。5月22日至26日,端州区城管局对涉黑气的25家餐饮点位开展排查,消除燃气安全隐患,优化用气环境。

提醒各位商家:

餐饮行业用气频繁

务必选择正规燃气企业

签订供气合同、留存单据

切勿贪便宜酿大祸!

以案为鉴

燃气安全需全民共治

燃气非法储存和倒灌

是引发爆燃事故的重大隐患。

专家指出:

倒灌操作中若未采取防静电措施,极易因火花引发爆燃,且超期、报废气瓶在高温环境下可能发生泄漏,威胁公共安全。呼吁市民通过正规渠道购气,若发现民宅异常堆放气瓶、非专业车辆运输燃气或餐饮场所使用无标识气瓶,可拨打城管热线或通过“肇庆人民城管”“端州城管”微信公众号“案件上报”专栏反映线索。 

目前

涉案气瓶已由端州城管安全转移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依据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第“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用明火试验是否漏气;(二)自行清除气瓶内的残液;(三)气瓶与气瓶互相过气;(四)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五)除事故应急救援等紧急情况外,擅自开启、关闭燃气管道上的公共阀门;(六)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对用户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广大市民群众如发现

非法生产、储存、销售液化气“黑气”

非法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黑气”的

“黑作坊”“黑窝点”“黑链条”“黑产业”等

违法犯罪线索

请及时向城管部门举报。


来源:肇庆人民城管 端州区城管局

编辑:张茗菲

编审:黄咏欣 李欣颖

端州区融媒体中心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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