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审批服务!清远推出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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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进建设项目开工 “一件事” 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旨在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建设项目开工 “一件事” 集成办理,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企业办事便利度。

《方案》明确,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为导向,通过整合申请表单、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办事流程等措施,强化部门协同、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建设 “一次申报、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增强企业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在事项范畴方面,《方案》将清远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范围内的多项审批事项,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核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等,整合为 “一件事” 办理。

在主要任务方面,清远打出一系列 “组合拳”。2025年6 月底前,各产业园区、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清城区由高新区、清城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将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认领相关事项,并在广东政务服务平台开通申报入口,同时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服务专区,推行无差别受理服务。同期,通过整合申请表单,归并申请材料,执行重复材料只收一份、可共享互认材料不再提交原则,优化办事流程。此外,办事指南也将同步编制完成,为企业提供清晰的办理指引。到 7 月中旬,相关系统将实现互联互通,通过数据共享减少企业提交材料,加强电子签章应用,实现智能导办等功能。

为确保《方案》有效落实,清远提出多项工作要求。强调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坚持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调整配套资料;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办理流程与注意事项,以典型案例提升企业对新服务模式的认可度与满意度。此次《方案》的实施,将切实增强企业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办事过程中的满意度与获得感,为清远市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新动能 。

南方+记者 黄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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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梁杰
校对 吴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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