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明确!港澳已上市中成药内地上市申请可提前沟通

广东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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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药品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联合发布通知表示,为切实推动港澳已上市传统口服中成药内地上市注册进程,经请示国家药监局同意,即日起,港澳已上市传统口服中成药内地上市许可申请递交前,申请人可根据需要提出沟通交流或咨询。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要求。按照其内容,对于符合《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要求的沟通交流情形,申请人可提交I类会议申请。申请人提交的会议资料应符合《简化港澳已上市传统口服中成药内地上市注册审批申报资料及技术要求》的要求,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组织受理和审评团队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沟通交流审核。

对于需沟通交流的其他情形,申请人可通过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相关事前事中沟通交流渠道进行咨询,该分中心根据申请路径与时限要求提供指导与服务。

据悉,今年1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部署简化港澳已上市传统口服中成药内地上市注册审批。相关工作稳步推进,已于4月发布并施行

素材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编辑整理:广东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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