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车辆
体型大、重量大、盲区多
行驶在道路上就是一个“巨无霸”
如果不规范行驶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严重威胁着市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清远交警持续严查货车超载
广大驾驶人要树立安全意识
别让祸从“货”起
前段时间,连州交警在辖区路段开展交通整治行动时,依法对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例行检查,检查发现该车辆有超载嫌疑,随即指引车辆到连州市星子镇三村板厂过磅检测。经检测,该车核定载重49000kg,实际载货质量84460kg,超载35460kg,超载72.4%以上。
经询问,驾驶人张某车上装的是石粉,其心存侥幸以为多装一点不会被发现,没想到途中被交警查获。执勤交警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法律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四)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勿让货车变“祸”车
1.影响车辆使用寿命
超载会使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发生改变,关键部件受损严重,如焊点断裂、车架变形、发动机负荷过大,这都会大大缩短车辆的使用寿命。
2.增加行车安全隐患
超载货车在转弯时离心力远高于正常货车,影响操控性能,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3.严重破坏公路、桥梁等公共设施
车辆对公路、桥梁的损害程度随着载重的增加呈几何倍数增长,超载10%的货车对道路的损坏程度会增加40%。
4.低速行驶影响道路安全和畅通
超限超载后的车辆无法达到正常速度行驶,长时间占用车道,影响道路的畅通。
超一分,险万分
莫让货车变“祸车”!
请广大货运源头企业
严格落实源头装载监管责任
请广大货运车辆驾驶人
切勿心存侥幸
务必确保行车安全!
撰文:邓文燕 清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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