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李新皊:以责任之心践行法援初心

南方+

去年9月起,清远律师李新皊跨越4600公里,远赴新疆新源县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为期一年。这也是她第二次响应司法部号召,主动请缨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项目,即一名律师志愿者搭配一名大学生志愿者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奔赴边疆和欠发达地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从岭南大地到西北边疆,面对西北秋冬干燥寒冷的环境,李新皊发挥吃苦耐劳精神,很快克服生活饮食差异等困难,全身心投入法律援助工作中,履行“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的热情和担当,积极参与为弱势群体代写法律文书、办理“认罪认罚”见证、普法宣传和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等法援工作。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李新皊。通讯员供图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李新皊。通讯员供图

在新疆新源县履行志愿服务期间,李新皊累计接待法律咨询700余人次、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5件、开展各类法治宣传和讲座30余场次。今年2月,李新皊获评新疆新源县司法局颁发的2024年度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律师”称号。

创新法援方式

以暖心调解服务民生

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期间,李新皊努力改进当地法律援助工作方式。

为响应当地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要求,李新皊积极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模式,推行“调解+法律援助”工作模式,对一些案件金额不大或案情相对简单的案件,倡导使用调解方式解决。借助调解,李新皊往往得以有效缓解当事双方的对立情绪,减轻双方当事人的诉累,消除隔阂,取得“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力。

开展本轮法援工作以来,李新皊通过调解方式化解民事法律援助申请案件23起,间接为群众节省诉讼费近4000元。

“法律援助的意义,在于维护群众的权益,让更多遇到困难的群众能够享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带来的温暖,增强法治的获得感。”李新皊说。

加强普法宣传

让法治思想润泽千家万户

“遇到校园霸凌该怎么办?面对危险该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在新源县第三中学的一场普法活动中,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李新皊用真实案例以案释法,针对校园欺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热点问题,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法律红线与自我保护技巧,引导同学们明辨是非、远离违法犯罪。

在新疆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期间,以“八五”普法为重点,李新皊积极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和讲座,聚焦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在人民广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热情开展法治宣传,内容涵盖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要以群众关心的问题为切入点,贴近群众生活需求,用通俗语言讲解法律法规,让‘高大上’的法律法规融入‘烟火气’的生活,引导老百姓主动学法用法。” 李新皊说。

用心用情为民解困

让法治之光照进每个角落

2024年12月,外地农民工缪某来到新源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一项长达两年的法援帮助,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当即指派李新皊代理此案。

接案后,李新皊第一时间研究分析案情,就停工留薪期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事项与缪某沟通交流,在当地仲裁委,李新皊就事实认定、涉案法律关系、证据的证明力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释法析理。

经过1天的沟通,缪某在达成调解协议的3天后便拿到了16万元赔偿款。他给李新皊律师写去了一封感谢信。“如果不是李律师无偿为我提供法律援助,我根本拿不到这笔赔偿金,真是太感谢李律师了,帮了我的大忙,解决了我这2年最大的烦心事!”

一枝一叶总关情。当被问到为何会再次选择成为法律援助志愿者时,李新皊律师说:“从青藏高原到伊犁河谷,我第一次在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就立下了一定要做一个内心有光的人,温暖自己,才能照亮别人,作为一名律师,我更想通过自己的工作,能够为弱势群体带来实质性的法律援助,让他们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

在2025年春节期间,她刚回到家乡,也不忘为援助地提供法律帮助,得知一起案件即将超期,仍然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办理了案件,履行了相关程序。从事志愿服务期间,她始终把工作放在首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赢得当地干部群众的广泛好评。

开展本轮法援工作以来,李新皊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服务当地居民更好地知法懂法、学法用法,为当地法治社会建设进一步添砖加瓦。

法援工作未完待续。李新皊表示,她将继续努力,不断在实践中提升自我素质,践行新时代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的责任与担当,努力干好本轮法援工作的“后半篇文章”,让法律援助的阳光照亮新源县的每一个角落。

南方+记者 陈立楷

通讯员 清远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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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叶镇祖
校对 杨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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