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
女职工依法可享
“98天法定产假 + 80天奖励假”
共178天产假
但职工何女士
2023年6月入职
广州的某教育科技公司
担任教研运营一职
双方签了三年劳动合同
2024年6月生了孩子
还没休息到178天
就收到了老板的信息
5
老板
9:00
公司缺人手,9月23日必须回来上班
广东不是有80天奖励假吗?怎么不算数?
不用多说,不回来就开除!
老板我们再谈谈……
该职工多次找公司沟通
要求追加80天奖励假
但都被拒绝了
无奈之下只好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公司执行80天奖励假
并支付假期工资31920元
同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
经济补偿金30000元
对此,公司却表示
01
“我司在外省注册,不用守广东规矩”
公司认为,80天奖励假仅为广东省地方性规定,而公司注册地在省外,无需执行。
02
“就算给奖励假最多只能给60天”
公司强调,即便给予奖励假,也应按注册地城市规定的60天执行。
03
“奖励假可给可不给,不返岗就开除”
此外,公司坚称奖励假可给可不给,并要求98天产假结束,何女士必须返岗。
仲裁委将该案委托给
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
工会律师火速介入调解
拿出法律武器见招拆招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因此,本案中劳动合同履行地在广东省,只有当公司注册地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标准,且双方有约定时,才按注册地规定执行。本案中,省外城市奖励假规定天数少于省内,因此何女士依法享受80天奖励假。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向何女士一次性支付50000元。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产假、奖励假等合法权益
均受法律严格保护
如果遇到公司耍赖
除了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还可以拨打
12351工会维权服务热线
免费咨询工会律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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