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一座桥,激活一座城;一座城,拥抱大湾区。深中通道开通不到一年,“双城生活”已经照进大湾区的现实,“1小时圈”成为湾区居民的生活新半径,同时也对城市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提出了一体化发展的新命题。
站在深中同城化的新起点,中山如何聚焦公共服务、法治建设、营商环境等领域,推动探索深中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一体化发展,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社会治理跨界接轨探路?对此,南方+记者邀请专家进行深入探讨。
深中通道通车后,深中加快迈进“同城化”。深入推进深中社会治理一体化,是中山融入大湾区新发展格局必须面对的新命题。
深化与深圳的司法协作成为破除地域壁垒、推动区域法治一体化的关键抓手。通过跨域立案、审判协作、执行联动等机制协同,将可直接降低深圳、中山企业和群众的诉讼成本,提升司法效率与公信力。在更深层次上,统一的法治环境为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提供制度样本,尤其在深中产业协同中,企业可依托高效的司法体系明确法律预期、降低跨城经营风险,从而实现了营商环境的优化。这种“制度性黏合”不仅保障生产要素流动,更赋予了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稳定的法治底盘。
中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旗。
当前,中山积极推动与深圳的法治对接,建立了跨界调解室、公共法律服务合作、涉外法律服务平台等。中山虽然在法治协同、公共法律服务、涉外法律等方面有一定进展,但深圳在立法创新、企业合规建设、科技赋能法治等方面则更为领先。中山在对接深圳法治领域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可在以下五个方面深化制度衔接:
一是完善新兴领域立法体系。针对智能家居等深中产业协作中的“跨市数据标准冲突”,可借鉴《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立法经验,联合制定《深中数据共享指引》,以制度创新化解企业合规壁垒。例如深圳通过明确数据权益促成全国首单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山若能在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协同立法上突破,可为“人工智能+”政策落地提供更强保障。
二是加速司法数字化改革。建议在小榄五金、古镇灯饰等产业集群推广“版权AI确权平台”,参照深圳宝安法院运用区块链技术20天审结著作权案的效率,通过区块链固定设计图稿权属证据,将灯饰行业维权成本降低30%以上。
三是健全国际商事解纷机制。可学习前海法院引入香港陪审员、适用普通法的实践,在翠亨新区建立“港澳调解员库”,吸纳澳门律师参与跨境旅游合同等涉澳纠纷调解,参照深圳经验打造湾区商事解纷示范地。
四是推动法治力量下沉基层。借鉴深圳龙岗“社区法治诊所”年解物业纠纷1700起的经验,在中山流动人口较多的坦洲、三乡等镇试点“出租屋法律管家”,针对押金纠纷等高频矛盾提供“调解+仲裁”服务,预计可分流20%以上非警务类报警。
五是优化企业合规服务体系。建议参考深圳构建的全国首个企业合规示范区政策体系,由市监局牵头编制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合规指引,针对中山中小微企业密集特点,建立“市—区—园区”三级合规辅导网络。例如深圳通过发布合规白皮书指导企业建立内控机制,中山可结合五金、家电产业特性开展专项合规预警,提升企业法律风险识别率。
这些制度衔接,既能巩固中山在多元解纷、基层治理等领域的既有成果,更能提升立法前瞻性,在推动数字化治理深度等方面缩小与深圳的差距,让法治协同成为深中“同城化”的重要轨道之一。
笔者认为,以法治协同推动深中社会治理一体化,中山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聚焦“规则衔接”,破解深中制度性壁垒。可探索建立“深中特别合作区”法治试验区。例如在翠亨新区等战略平台试点“立法豁免清单”,允许直接适用深圳已成熟的商事登记、数据流通等领域法规,降低企业因两地规则差异增加合规成本。同步推行“深中法律查明一码通”。开发小程序整合两地司法判例、行政审批标准,方便企业和市民查询(如深中通勤人员的社保互认、跨市工伤认定标准)。
二是强化“产业协同”,构建法治护航体系。针对深中产业链分工(如深圳研发+中山制造)特点,建议打造“深中产业带知识产权保护走廊”,建立专利快速预审联合通道,将中山灯饰、五金等产业纳入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预审覆盖范围。同时,探索“飞地园区联合执法”,在深中合作产业园推行“一地注册、两地监管”模式,由两地市监、环保部门组建联合执法队,避免企业重复接受检查。
三是创新“民生服务”,探索公共服务融合。当前深中已实现低保、助学等救助政策的跨市互认(如深圳户籍居民在中山申办低保),未来可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与民生保障领域的互认互通,将服务扩展至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领域,建立统一的救助标准与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两地困难群体无差别享受政策红利。
构建智慧化民生服务平台。基于中山已试点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整合居民数据、自动提醒高龄津贴申办等功能。建议深中联合开发统一平台,集成两地居民数据,增加跨城服务申请、进度查询等功能,引入AI技术优化需求预测与资源调度。
强化法治协同与纠纷化解。完善跨区域调解与仲裁机制,可参考深中已成立的跨界调解工作室和仲调合作框架,推广线上视频调解模式,覆盖更多纠纷类型(如劳动争议、消费纠纷),推动两地法院、仲裁机构建立案件协作执行机制。
四是夯实“数字底座”,建设智慧治理标杆。共建“深中法治大数据平台”,建议打通两地法院、公安、市监数据接口,实现企业涉诉信息、行政处罚记录实时共享,生成市场主体“法治体检报告”。在技术支撑上,建议采用深圳成熟的区块链存证技术保障跨市电子证据法律效力,例如中山灯具出口合同纠纷中使用的深圳电子签章认证。
深中司法协作不仅是技术层面的流程优化,更是区域治理现代化的生动实践。未来中山需进一步打破数据孤岛,推动深中规则衔接,让法治成为大湾区融合发展的重要竞争力。
作者:王旗
(作者系中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整理:南方+记者 杨慧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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