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维辰
近日,河南省信阳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的批前公示》,其中最受关注的一条是,“文件印发后新出让土地开发的商品房,一律实行现房销售”。
加之近期盛传“我国正考虑对全国住房销售方式进行重大改革”,引发期房时代即将过去、现房时代即将到来的猜测。
提到预售制、期房,许多人就头大甚至避而远之,主要是因为近几年房地产行业陷入流动性危机,问题楼盘频出,致使购房者信心走低。
但客观而言,预售制与现售制各有优缺点。在我国住房建设总量不足、需求快速增长阶段,“高杠杆、高周转”的预售制能有效缓解房企资金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而当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居民住房需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预售制弊端逐渐凸显,“所见即所得”的现售制则更能满足人们对防风险、提品质的需求。
正是在楼市进入下行周期、诸多项目烂尾造成不良影响的背景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另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末以来,全国已有超30个省(区、市)出台现房销售相关政策,明确部分项目进行现房销售试点。
对比此次的“一律实行现房销售”,以及“期房时代即将过去”的猜测或者说是期待,需要进一步思考的是,中央反复提及的预售制改革,是指全面取消预售制,还是优化预售制?如今已有地方拟全面取消预售制,会有多少城市跟进?
可以确定的是,推进现房销售是中长期趋势,但短期内在全国实行并不现实,相关探索还是要因地制宜、小步走稳。
关于房地产市场区域差距,一些地方现房库存较高,首要任务是解决去化问题;楼市火爆的地方全面推行现房销售之前,也要考虑现售模式下,开工到销售的周期从6个月至1年延长至2—3年,带来的供给减少等问题。
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行现房销售,也要精准把控节奏和力度,注意防范新的风险,积极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比如,许多房企已经处于资金链紧绷状态,项目若直接改为现售,回款速度会进一步变慢,反而会加剧烂尾风险。
另外,与预售制适配的政策制度、房企管理方式一时之间也很难扭转,需要逐步改善。
5月7日,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透露,“将加快完善与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相匹配的系列融资制度”,这一说法之所以引发关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业内人士认为现房销售或将成为融资制度重点支持领域,现售制下的房企资金难题有望得到解决。
若要大面积推广现房销售,除了融资,还需要在土地出让、规划报建、交付等方面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制度,打通现售制的卡点堵点,更好满足各方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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