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切实增强各类场所消防安全意识
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茶山镇智慧网格管理中心
开设【隐患曝光台】专题
集中曝光典型隐患
突出问题和违法行为
并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
下面一起看看最新一期
火灾隐患曝光内容
☟ ☟ ☟

火灾隐患曝光一:

隐患单位:
东莞市力园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隐患地点:
茶山镇增溪路一街21号
存在隐患:
“三小”场所消防疏散通道被占用、堵塞

火灾隐患曝光二:

隐患单位:
茶山镇超朗上围敦睦路38号出租屋
隐患地点:
茶山镇超朗上围敦睦路38号
存在隐患:
出租屋消防疏散通道堵塞

火灾隐患曝光三:

隐患单位:
茶山镇冲美花园仔路12号出租屋
隐患地点:
茶山镇冲美花园仔路12号
存在隐患:
出租屋消防疏散通道堵塞

火灾隐患曝光四:

隐患单位:
茶山镇新围路一巷19号出租屋
隐患地点:
茶山镇新围路一巷19号
存在隐患:
出租屋消防疏散通道堵塞

火灾隐患曝光五:

隐患单位:
茶山镇茶石路167号出租屋
隐患地点:
茶山镇茶石路167号
存在隐患:
出租屋天台门上锁

火灾隐患曝光六:

隐患单位:
茶山镇圆何街四巷26号出租屋
隐患地点:
茶山镇圆何街四巷26号
存在隐患:
出租屋消防疏散通道堵塞

火灾隐患曝光七:

隐患单位:
茶山镇贵源三巷3号出租屋
隐患地点:
茶山镇贵源三巷3号
存在隐患:
出租屋逃生窗上锁

火灾隐患曝光八:

隐患单位:
茶山镇卢边爱民路107号之一出租屋
隐患地点:
茶山镇卢边爱民路107号之一
存在隐患:
出租屋消防疏散通道堵塞
消防通道是生命通道
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车通道……
都是常见的“生命通道”
它们虽然平时不起眼
但在火灾发生时
它们就是被困者逃生的希望
是守护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


据国家应急广播网报道
全国重大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中
80%以上有消防通道堵塞情况
近10年的群死群伤火灾中
约半数是因为消防通道阻塞
使火情不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控制
这些数据
足以警示占用消防通道的可怕后果


△素材来源网络
茶山囡提醒大家
违法占用消防救援通道
将受到严惩
↓↓↓
法律在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第六十条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那么
哪些场所必须有逃生通道?
平时如何保持逃生通道畅通?
逃生通道五问,你一定要了解!
↓↓↓





最后
茶山囡呼吁大家
畅通疏散通道
打通生命安全门
为生命留出希望之路
人人有责
出品 | 茶山镇融媒体中心
来源 | 综合智网茶山、央视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编辑 | 刘晓钧
责编 | 罗舒、苏路程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