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金融30条”发布,中银香港:香港可助境外资金投资大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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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南沙金融30条”)。中银香港欢迎“南沙金融30条”的发布,认为这是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互联互通的政策举措,标志着粤港澳三地在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方面再向前迈进一步。对此,香港可以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大湾区金融规则和制度的制定,协助境外资金投资大湾区优势产业、推动当地产业升级发展。

“南沙金融30条”从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加强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发展特色金融服务、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开展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完善金融监管机制等方面提出30条重点举措。

中银香港发言人认为,社会民生是粤港澳居民往来的重要基础。“南沙金融30条”进一步推动跨境支付、跨境信用融资、跨进执业领域的便利化,香港可利用自身境外市场的优势地位,积极参与跨境数据平台、数字货币桥等民生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跨境金融人才的培养。

“南沙金融30条”聚焦大湾区资金结算政策、期现货市场交易规则、跨境保险交易规则、跨境股权投资制度安排。中银香港认为,香港可利用自身金融体系健全、制度完善的优势,积极参与大湾区金融规则和制度的制定,推进两地金融市场进一步深化联通。

创新创业是大湾区科技产业发展的核心领域,“南沙金融30条”聚焦科创、高端制造、数字、海洋和未来四类产业,并持续支持青年创新创业。对此,香港可利用自身基础研究优势,积极参与0至1的创新,推动大湾区创新创业领域深化发展;可发挥境外资源要素聚集的优势,协助境外资金投资大湾区优势产业、推动当地产业升级发展。

南方+记者  陈彧

编辑 卓佩仪
校对 钟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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