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台渔12278船因火灾致沉没事故的安全警示
2025年4月18日凌晨1时许,“粤台渔12278”船(江门籍,船长27.24米,吨位112吨)在珠海担杆列岛白排岛附近海域发生火灾事故,经紧急施救,船上13名船员全部安全转移至邻近渔船“粤台渔12208”,无人员伤亡。珠海、江门渔政主管部门已介入调查,事故原因尚未明确。
据了解,该船在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投保,其中政策性渔船财产完全损失险投保额11.8万元;政策性雇主责任险14人,每名船员投保额60万元,合计保额840万元。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台山代办处已启动理赔勘察。
(“粤台渔12278”船(江门籍,船长27.24米,吨位112吨)在珠海担杆列岛白排岛附近海域发生火灾事故,时长共13秒)
渔船投保切勿买时嫌贵赔时嫌少
“粤台渔12278”船火灾事故说明,每一艘渔船都应筑牢渔业安全生产的生命防线。
本次事故暴露了三大安全隐患,一是设备管理漏洞,火灾可能与电路老化、燃油泄漏或违规操作有关,暴露出部分渔船日常维护的疏忽;二是应急能力短板,船员对突发火情的处置反应速度、消防设备使用熟练度有待提升;三是环境风险忽视,海上作业易受风浪、高温等因素影响,需提前制定极端天气应急预案。
据悉,“粤台渔12278”船在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投保的渔船财产完全损失险是享受国家政策性渔业保险补贴的,不仅费率低,而且能在船舶全损时向渔民会员提供基础经济补偿,帮助渔民会员恢复生产生活。“粤台渔12278”船本是新船,整船市场价值118万左右,由于船东林某心存侥幸心理,仅为该船投保保额11.8万元(仅为该船市场价值的10%),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台山大队和协会代办处工作人员曾在渔区多次宣传提高保额的重要性,可惜的是意见未被该船东采纳。本次火灾事故发生后,由于船东林某投保金额太低,林某仅能得到11.8万元左右的理赔款,难以再造新船,无法恢复生产,家庭经济面临困境。
渔民应根据船舶实际价值尽量足额投保,并搭配“附加险”(如综合险),覆盖火灾、碰撞等高发风险。切勿买时嫌贵,赔时嫌少,保险的真正作用就是防患于未然!

安全警示:“粤台渔12278”船火灾事故说明,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应该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防”。
1、提升渔民自我安全意识。技能培训常态化:渔民会员在伏季休渔期应积极参与渔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演练、急救课程(如广东省“平安渔业”专项行动)。设备检查清单化:渔民会员每次出海前应完成“船舶安全自查表”,重点核查电路、油路、消防器材。心理建设强化:渔民会员在平时海上生产时应避免冒险作业,遇险情时优先保障人员安全,及时报警求助。
2、共筑海上安全防线。积极落实渔船所有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组织船员安全培训。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将持续优化保险产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联合渔政主管部门开展防灾减损技术指导。
安全生产是渔业永恒的主题,“粤台渔12278”的沉没是一记沉重的警钟,更应成为推动渔业安全升级的契机。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呼吁广大渔民:牢记保险是保障,安全是根本,两者缺一不可;从细节做起,从每一次出海做起,用行动守护海上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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