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起实施!肇庆公积金新政来了!

广宁发布
+订阅

肇庆公积金新政来了!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消息

对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

以进一步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现就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特此通知。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7日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解读

01

制定背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5年5月8日起,对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调整

02

政策调整前后利率对比

目前,我市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35%、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775%、3.325%

调整后的利率见下表

03

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时间

2025年5月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未到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原合同利率,不进行调整;

(2)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2026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来源:肇庆头条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