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优化办公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广宁县应急管理局已于2025年4月27日起搬迁至广宁县南街街道新宁北路43号(县人武部旧址)办公。

据了解,搬迁至新办公场所后,县应急管理局会继续做好指导全县各镇(街)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安全生产、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加强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做好指导各镇(街)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工作。

全媒体记者:梁永斌
编辑:朱 韬
一审:梁 靖
二审:苏荣昌
三审:骆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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